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6-05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6年8月5日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已于2016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临)2016-046)已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同时发布;2016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9,对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16-046)之附件“ 授权委托书”作了更正。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平台。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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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 年 8 月 5 日 14:00
(2)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 8 号
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8 月 5 日
至 2016 年 8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芦德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池田修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顾瑾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曹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5 选举多田昌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6 选举稻葉義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史洪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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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选举楼玉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徐星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周海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藤井郭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王三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以普通决议通过,并实行累积投
票制。当候选人所获赞成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1/2 以上时,
该候选人方能确定为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公司也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
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
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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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
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
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2016 年 7 月 29 日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如需
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 2016 年 8 月 2 日、8 月 3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 8 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
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
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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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
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
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 8 号
邮政编码:315191
联系电话:0574-87841061
传 真:0574-87831133
联 系 人:曹阳、黄永平、张小青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
件到场参会,公司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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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 赞成 弃权
议案名称
号 (赞成票数)(弃权票数)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 6 人
1.01 选举芦德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池田修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顾瑾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曹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5 选举多田昌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6 选举稲葉義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 3 人
2.01 选举史洪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楼玉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徐星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
3.00 应选监事 3 人
事的议案
3.01 选举周海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藤井郭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03 选举王三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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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2、3 均实行累积投票制。
针对议案 1,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董事人数(6 人)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可以分散地行使表决权,即对每一位董事候选人投给与
其所持股份数额相同的表决权;股东也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即对某
一位董事候选人投给其所持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
全部表决权或部分表决权;
股东对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所
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
备 权;股东对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
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则
视为放弃表决权;
投票人应在候选人后的方框内填写投票数。为方便填写,投票人也可
以在“赞成”或“弃权”方框内划“√”,1 个“√”代表投给与其所
代表股份数额相同的表决权票数,2 个“√”代表投给其所代表股份数
注 额两倍的表决权票数,依此类推;所划“√”的数量最多不得超过应选
董事人数。
议案 2、议案 3 的投票方法与议案 1 相同。
当所获赞成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股份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过半数时,该表决项方
能确定为表决通过。
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的,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该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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