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本页无正文,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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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珂 齐美彬 周学民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