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印务: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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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6-019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12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并于2016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总股本由7,500万股增加至

10,000万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

公司决定对现有的《公司章程》予以修订,修订方案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西安永发 法规的规定,由西安永发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经中

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 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批(2007)1116

1 国商务部以“商资批(2007)1116 号”文批复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号”文批复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 公司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

有限公司。公司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 会信用代码号为 9161013172630357XM。

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为

610100400006593 号。

第三条 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

【批/核准机关全称】批/核准,首次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2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普通股 2500 万股(以下简称“首发”),于 2016

数额】股(以下简称“首发”),于【上 年 6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首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3

发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万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4

券登记机构名称】集中存管。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首发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0000 万股,股

5 后的股本总额】股,股本结构为普通 本结构为普通股 10000 万股。

股【首发后的股本总额】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让。

6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本章程中

的本款规定。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

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前述累积投 累积投票制。前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集中使用。获选董事、监事分别按应选董事、监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获选董事、监 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定。

事分别按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依次以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

得票较高者确定。

历和基本情况。

7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由持有或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 或董事会提名,由单一股东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

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

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 的半数;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持有

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 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

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东或监事会提名。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或监事会提名。 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提出关于提名董事、监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的,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

总数 3%以上的股东提出关于提名董 十日以前、以书面提案的形式向召集人提出并应

事、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的,最迟 同时提交本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有关董事、监

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以前、以书面 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召集人在接到上述股东的

提案的形式向召集人提出并应同时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后,应尽快核实被提名候

提交本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有关 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召集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由公司职工

人在接到上述股东的董事、监事候选

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人提名后,应尽快核实被提名候选人

的简历及基本情况。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〇六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 第一百〇六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

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

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

8 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

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及时解

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在收到相

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

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指定【报纸名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指定《证券日报》、《证券

称】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

9 信息的报刊,以【网站名称】作为公 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以巨潮资讯

司信息披露的网站。 网(http://www.cninfo.com.cn)作为公司信

息披露的网站。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

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 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

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 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

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人,并于 30 日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

10 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名称】上公告。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 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

作相应的分割。 割。

11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 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30 日内在【报纸名称】上公告。 体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

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公司指定信

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于 30 日内在【报纸名称】上公告。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12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低限额。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

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九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 第一百九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

日内在【报纸名称】上公告。债权人 露媒体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 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13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 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

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偿。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

债权人进行清偿。

将原章程:“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发印务有限

公司、陕西众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各自持有原西安永发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的股权

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并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分别

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75 45%

2 永发印务有限公司 2,625 35%

3 陕西众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0 20%

合计 7,500 100%

上述各发起人分别以其在原西安永发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的权益折股取得公司股份。

公司发行上市前的股东名称、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875 65%

2 香港原石国际有限公司 1,875 25%

3 比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750 10%

合计 7,500 100%

该修订草案将提交股东大会予以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进

行完善,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修改为“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发印务有限公

司、陕西众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各自持有原西安永发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的股权所

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并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分别如

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75 45%

2 永发印务有限公司 2,625 35%

3 陕西众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0 20%

合计 7,500 100%

上述各发起人分别以其在原西安永发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的权益折股取得公司股份。”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

司前述事项变更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

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

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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