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6 08:38:0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4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与北京轩

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轩翔思悦”)股东樟树市拓美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 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 等有关各方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

根据有关各方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签署的《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及 2016 年 7 月 25 日签署的《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

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拟以现金 9,100 万

元人民币向拓美投资、云昊投资收购其合计持有的轩翔思悦剩余的 25%股权,其

中向拓美投资收购其持有的轩翔思悦 20%股权,向云昊投资收购其持有的轩翔思

悦 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拓美投资、云昊投资的股东之一肖诗强为公司的副总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收购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设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 1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崔佳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

营业执照注册号 360982310002259

税务登记证编号 360982333011349

组织机构代码 33301134-9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樟树市中药城 E1 栋 22-26 号楼

营业期限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经营范围 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拓美投资的出资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资者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崔佳 7.00 70.00%

2 肖诗强 3.00 30.00%

(二)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设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8 日

注册资本 1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崔佳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

营业执照注册号 360982310002291

税务登记证编号 360982332976149

组织机构代码 33297614-9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樟树市中药城 E1 栋 22-26 号

营业期限 2015 年 4 月 8 日至 2025 年 4 月 7 日

经营范围 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云昊投资的出资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资者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崔佳 7.00 70.00%

2 肖诗强 3.00 30.00%

(三)肖诗强

肖诗强 :现任公司副总裁,是拓美投资、云昊投资的股东。分别持有拓美

投资的 30%股权、云昊投资的 30%股权。

(二)关联关系

肖诗强现担任公司的副总裁,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本次交易对方拓

美投资、云昊投资的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肖诗强与本公司构成

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及数量

投资标的:拓美投资和云昊投资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 20%、5%股权。

标的公司名称: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等有关各方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签署了《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2016

年 7 月 25 日签署了《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

书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

司剩余的 25%股权以 9,10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公司。本次交易定价是双方自愿协

商的结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支付方式

公司本次受让拓美投资、云昊投资持有的轩翔思悦 25%股权应当支付的 9,100

万元人民币款项自办理完毕全部变更的法律手续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由公司

向拓美投资、云昊投资支付 3,000 万元;在 2017 年,自轩翔思悦 2016 年专项审

计报告出具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公司向拓美投资、云昊投资支付 3,000 万元;

剩余款项 3,100 万元,在 2018 年,自轩翔思悦 2017 年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十个

工作日内由公司支付给拓美投资、云昊投资。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签署了《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

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约定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股

东收购其所持有的轩翔思悦的 75%股权,同时约定在上述股权变更至公司名下 12

个月后,公司有权要求标的公司股东将其合计持有的轩翔思悦剩余的 25%股权以

910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公司。

基于以上协议,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签署了《关于

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 9100 万

元人民币向拓美投资、云昊投资收购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25%股权,并对股权

转让款项具体的支付时间、方式等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五、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加强业务整合力度

公司完成收购轩翔思悦 75%股权后,轩翔思悦的行业知名度得到快速提高,

其自有广告平台的客户数量和平台价值得到快速提升,市场推广更为快速有效。

在收购轩翔思悦 75%股权后,公司充分发挥在快速消费品市场的客户影响力,适

时推荐行业客户尝试数字营销推广,线上线下流量互通、多维营销资源共享的联

动互补营销产业模式初具雏形。本次交易将继续加强双方人员、机构、业务的整

合力度和进度,取得更好的市场效益。

2、平缓油墨业务行业调整期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近年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油价大幅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处

行业进入行业调整期,收入规模和利润率均有所下降。轩翔思悦属于国内较早涉

入程序化购买的数字营销服务商,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和丰富的线上媒介

资源,数字营销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轩翔思悦《2015 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专项审核报告》(广会专字

【2016】G15008930115 号),轩翔思悦 2015 年度实际盈利情况为:2015 年度轩

翔思悦实现净利润为 3,180.9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180.89

万元,上述净利润已扣除按业绩承诺约定应给于经营团队的业绩奖励,该业绩奖

励以轩翔思悦 2015 年实际完成业绩 3,462.42 万元超过承诺净利润 2,800 万元

部分的 50%计算。2015 年度实际盈利数大于承诺盈利数 380.89 万元,盈利承诺

完成率为 113.60%。本次收购轩翔思悦 25%股权完成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有所

提高,可以平缓油墨业务行业调整期对业绩的影响,达到细分领域发展周期的协

同性。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轩翔思悦 100%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轩翔思悦将 100%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将得到

较大提升,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规模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整体价值,更好地服

务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本

次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以上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出具事前认见,认为: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收购轩

翔思悦 25%股权的定价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本次收购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交易对方拓美投资、云昊投资的股东肖诗强为公司的副总裁,本次收

购轩翔思悦 25%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转让股权权属明晰,不存在司法冻结等法律障碍。同

意公司以现金 9,100 万元人民币向拓美投资、云昊投资收购其合计持有的轩翔思

悦剩余的 25%股权。

独立董事对于此关联交易事项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收购轩

翔思悦 25%股权,因交易对方拓美投资、云昊投资的股东之一肖诗强为公司的副总

裁,从而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对于此关联交易事项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

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

公允性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股权收购。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乐通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