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16-04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变更事项的问
询函》(上证公函[2016]087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 2016 年 7 月 23 日发布公告,拟终止实施嘉兴地区部分屋顶分布式光
伏发电投资项目,将三个项目的剩余资金 5.12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
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关键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揭示不到位。请就以下事项作
进一步补充说明:
一、公告称,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原因是因签约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了
较大变化,对项目投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部分项目的屋顶需要经过一定的技术
改造才能符合施工条件,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
(一)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原因披露不够充分,请详细披露具体原因,
并核实本次终止实施对原计划投资项目的预计效益是否产生重大影响,并作风险
提示。
(二)请说明终止实施上述嘉兴地区的三个项目与签约客户是否存在潜在法
律纠纷或违约事项,并予以补充披露。
二、我部关注到,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后仅 7 个月即变更资金投
向。请核实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时,是否已充分论证了上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是否已充分披露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风险因素,并揭示相关风险。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将达到 9.62 亿元,约占非公开发行募集总额的 45%。我部关注到,公司 2015 年
12 月份发布公告,拟将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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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原因,说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必要性,并核实依据是否
充分。
请你公司在 2016 年 7 月 26 日之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书面形式
回复我部。”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对所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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