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6-036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8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
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35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65 元,共计募
集资金 621,527,5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6,35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585,177,5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2,332,35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72,845,150.00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15〕2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6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7,455,783.12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48,622,857.20 元;2016 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为 75,730.45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43,468.28 元。
2015 年 3 月 1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基于现
有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
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2 月 23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发布《杭州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0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 95,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4,965,761.08 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
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2015年2月27日分别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
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405248886185 262,274.17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
350668286876 4,415,476.57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
1202021129920005645 1,4360,483.92
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富阳支行 33001617227053021408 5,927,526.42
合 计 24,965,761.08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2月到位后,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但由于以下因素造成
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需延期至2016
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是因为部分建造和生产的工艺不断更新,致使在实际施工
过程中需与施工、设计单位等多方沟通论证;二是部分进口设备由于进关拖延,
造成设备到位时间延长,影响工程进度;三是设备调试等原因。以上因素综合导
致建设工期有所延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
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284.5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45.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862.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 项目可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 投入金额与承诺 末投入 项目达到 是否达 行性是
序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本年度实
更项目(含 投入金额的差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生
号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额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3)=(2)-(1) (4)= 状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1) (2)
[注 2] (2)/(1) 化
1 城市轨道交通用特 1369.72
否 20,020.00 20,020.00 20,020.00 4,563.15 15,094.67 -4,925.33 75.25 2016 年 6 月 否 否
种电缆建设项目 [注 1]
2 风力发电用特种电 264.89
否 9,750.00 9,750.00 9,750.00 2,182.43 5,341.10 -4,408.90 54.78 2016 年 6 月 否 否
缆建设项目 [注 1]
3 电线电缆高新技术
否 2,588.00 2,588.00 2,588.00 -2,588.00 2016 年 12 月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 补充 2.5 亿元流动
否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24,926.52 -73.48
资金项目
合 计 - 57,358.00 57,358.00 57,358.00 6,745.58 45,362.29 -11,995.71 - - - -
造成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需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的原因:一是因为部分建造和生产的工艺不断更新,致使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需与施工、设计单位等多方沟
通论证;二是部分进口设备由于进关拖延,造成设备到位时间延长,影响工程进度;三是设备调试等原因。
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建设工期有所延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及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建设项
目,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8,078.91 万元。经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078.91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777 号)。
2015 年 3 月 1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基于现有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
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
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 2 月 23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发布《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使 用
100,00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5,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及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拟于 2016 年 6 月投资完毕,达到整体完工的预定可使用状态,但该等项目均为建设和调试投产
陆续进行,已投资金额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比例较低,尚未能完成整体项目建设,无法达到项目整体规划产能,未能产生足够效益。
[注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原因如下:(1) 序号 1、2 项目差异,系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调试投产陆续进行,项目整体尚处于建设期,剩余募集资金将根
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持续投入;(2) 序号 3 项目差异,系相关项目尚未投资建设,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持续投入;(3)序号 4 项目差异,系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小于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额,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缺口由本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在补充永久流动资金时扣减该募集资金缺口
73.48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