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ST 江泉 编号:临 2016-042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7 号)等相关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关修改内容如
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不能超过 6 年, 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不能超过 6 年,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
故解除其职务。 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务。 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1/2。 数的 1/2。
除独立董事因连任时间限制需更
换外,董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不
超过《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的四分之
一。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设独立董事两名。 其中设独立董事三名。
该事项已经 2016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