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6-06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浙江
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机电”)、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安顶峰”)近日收到政府补贴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1]100号),公司子公司盾安机电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包括盾安柜式、组合
式空气处理机组嵌入式控制软件V1.0等共计6个软件产品)符合前述通知所列享
受软件销售增值税返税政策的情况,获退税资金人民币1,068.81万元,该笔金额
已于近日划拨到盾安机电资金账户。
根据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武安市人民政府根据采暖期供热企业
对城市供热使用的供热总量为测量依据进行相应补贴。截止公告发布日,武安顶
峰收到2015年-2016年供热季政府补贴人民币1,000.00万元。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贴资金属于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
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