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红箭:关于接受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金融服务有关问题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公告编号:2016-61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金融服务有关

问题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

公司”)近期通过自查发现“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到期后未及时续签并披露”的问题后,

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的梳理问题、查找原因,并积极地进行了

整改,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情况

(一)公司未能及时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

服务协议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1.原金融服务协议签订及信息披露情况

2012年2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

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于2012年3月8日经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后,公司与兵工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

-1-

协议。协议约定:在上述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账户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2亿元,3

年内,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的信贷业务不超过10亿元。

2012年7月公司开始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2012年9月,中南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为“中

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与财务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向中南钻石及下属企业

提供包括存款、贷款、贴现、担保、签发票据、同城结算、

异地划汇、委托收款、票据代保管等各类金融服务,协议有

效期三年。上述情况公司均进行了披露。

2.未能及时续签并披露金融服务协议的原因及情况说

2013年,公司与中南钻石重组完成后,主要经营范围变

更为超硬材料产品及内燃机配件,且超硬材料产品销售占公

司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90%左右。该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实

际办公地由四川成都搬迁至河南南阳,相关职能部门在与原

职能部门交接后,因工作疏忽未能仔细审阅2012年3月公司

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有关条款,误认为该协议同

中南钻石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自动延长”条款

一致,造成2015年3月金融服务协议到期后未能及时签订新

的金融服务协议并披露。

(二)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

款情况

1.存款情况

-2-

在上述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

(2012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8日),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财务

公司存款峰值分别为3,321万元、6,253万元、18,274万元和

16,266.99万元,未超过协议规定的2亿元的日存款最高额度。

在原金融服务协议于2015年3月8日到期后,公司仍遵照

原金融服务协议的内容执行。其中: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在 财 务 公 司 存 款 峰 值 为

16,906.02万元;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28日,公司在财

务公司存款峰值为12,942.60万元。

上述存款的发生触发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0.2.4条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及关

联交易》中关于关联交易的审议及披露的相关规定,对上述

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贷款情况

上述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峰值、利息

支出金额均在协议约定及公司相应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综合授信额度范围之内,上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财务公司系于1997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

金融机构,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

的机构编码为L0012H211000001金融许可证。其业务系为中

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及其下属成

员单位提供资金管理和金融服务。

-3-

公司与财务公司均为兵器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

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活动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公司的主要作用是充分利用兵器集团内部的财务

资源,集聚闲散资金,为各成员企业提供存贷款、结算、融

资和财务顾问等综合性服务,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

周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采取双方自愿、平等互

利的原则,财务公司向我公司及下属公司支付利息,一般情

况下,我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人民

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不存在无偿、直接、间接向财务公司提

供资金的情形及向财务公司垫付费用支出、代为偿还债务、

代为承担债权及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上述日常存贷款关联交易对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供了

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状况、改善公司的

经营成果。

二、整改措施

对于因工作疏忽带来的上述问题,公司领导高度重视,

责成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整改。同时,公司与财务公司积极进

行沟通,取得了财务公司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和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制定了“关于在兵工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预案”,草拟了双方认可的金融服务

协议文本。上述金融服务协议续签事宜已经于2016年5月26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4-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6月28日经公司201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相关内容于 2016

年6月29日进行了披露。

我公司将认真汲取本次未及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披

露的教训,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规范并准确预计与关联方特别是关联财务公司的关联交

易的发生情况,加强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依照董事会、股

东大会等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定期和临时

报告的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类似

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6日

-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兵红箭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