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出,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三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郭世华先生
主持,经过与会监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16 年 7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6-053)。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16 年 7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5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