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2年4月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12.00元。截至2012年5月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2,000.00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上述募集资金净
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资报告》
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434.71万元,变更募投
项目,用于收购股权支出7,970.24万元,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962.9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496.25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5,804.65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935.98万
元,募集资金保本理财投资收益755.62万元)。
1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6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净额为72.84万元,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400.1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明细如下表:
项 目 金额(万元)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初余额 8,496.2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2.84
减:本报告期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00.10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7,168.99
综上,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834.8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余额为7,168.99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
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
第二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3年4
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在修订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用途变更、募
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与平
安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与平安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中信银行
2
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披露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决定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同民生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决定将瑞森皮革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泉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全部转
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 (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厦门台湾街支
行”)进行专户存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30日发布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8)。公司及瑞
森皮革同民生证券与光大银行厦门台湾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
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
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中国银行晋江安海
兴业科技 411762364113 募集资金专户 3,824,571.16
支行
3
光大银行厦门台湾
37560181000028634 定期存款户 30,000,000.00
街支行
光大银行厦门台湾
37560181000029021 定期存款户 15,000,000.00
街支行
光大银行厦门台湾
37560181000029282 定期存款户 10,000,000.00
街支行
光大银行厦门台湾
37550188000048769 募集资金专户 865,353.24
街支行
光大银行厦门台湾
瑞森皮革 37560181000028716 定期存款户 2,000,000.00
街支行
光大银行厦门台湾
37560181000027740 定期存款户 10,000,000.00
街支行
合 计 71,689,924.40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累计2,019.55万元(其中2016
上半年利息收入73.05万元),已扣除手续费累计10.64万元(其中2016年上半年手续
费0.12万元),保本理财投资收益755.62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 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累 计 金 额 为
77,785,281.42元,该预先投入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
审(2012)专字第020551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
2012年7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平安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公司已于2012年7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后,以77,785,281.42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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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的相关规定。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瑞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个月(自2012年10月24日起至2013年4月23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上述信息,并
于2012年10月30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已于2013
年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
2、本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瑞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12个月(自2013年4月24日起至2014年4月23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已于2013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上述信
息,并于2013年4月25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已于
2013年6月2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本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此议案于2013年7月18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瑞
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
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已于2013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上述信息,并于
2013年7月22日、7月26日、8月8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福建瑞森皮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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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9日、4月15日、4月21日、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本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议案于2014年5月20日通过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4年5月23日、5月27
日分别将5,000.00万元、5,000.00万元合计10,000.00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
公司已于2015年3月20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5、本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人民币6,7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5年3月23日、3月24日将
400.00万元、6,300.00万元合计6,700.00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2015
年6月2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7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议案于2015年12月21日
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瑞森皮革年加工120
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中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962.9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在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9日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962.93万元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度,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总额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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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06,33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较原计划的601,834,400.00元
募集资金超额募集70,559,264.05元;募集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支付银行手续
费后净额680,063.99元,实际超募资金71,239,328.04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1、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本
公司于2012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6,000万
元用于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并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公司已于2012年7月3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实施该事项。
2、截至2012年8月3日,本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11,188,679.67元(与超募资
金余额10,559,264.05元的差额629,415.62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支付
银行手续费后净额所致)。
本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188,679.67元
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将注销该超募
资金账户。超募资金账户银行最后一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
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后净额为50,648.37元。本公司已于2012年8月30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实施该事项。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
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
账户。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款
6,543.50万元,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款项6,543.50万元。
2、2012年6、7月份,超募资金使用中,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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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中84.92万元用于公司非募投项目支出。2012年7月份,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
部汇入募集资金专户中。
3、2013年3月20日、25日,由于银行操作失误,误将本公司自有资金504万元、
378万元存入募集资金定存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409162647791账户)。2013
年4月12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退回自有资金账户。
4、2014年5月29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使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
安海支行411762364113账户)募集资金197.86万元人民币用于购汇支付非募投项目
使用的进口设备,2014年7月2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5、2014年12月24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向瑞森皮革募集专户(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1408012219008069255账户)支付货款300.00万元,
2014年12月25日,瑞森皮革已将上述款项从该募集专户转回本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6、2014年12月8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
海支行411762364113账户)募集资金26万元支付非募投项目的工程款,2015年1月5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7、2014年12月8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
海支行411762364113账户)募集资金120万元置换支付非募投项目工程款的银行承兑
汇票,2015年1月9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8、2015年2月13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
海支行411762364113账户)募集资金200万元置换支付非募投项目工程款的银行承兑
汇票,2015年3月10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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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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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239.37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00.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420.6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3.34% 62,834.81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截至期 项目可
项目达到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报告 截至期末 金额与承 末投入 本报告 是否达 行性是
调整后投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期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进度(%) 期实现 到预计 否发生
资总额 用状态日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1) 金额 金额(2) 额的差额 (4)= 的效益 效益 重大变
期
(3)= (2)/(1) 化
(2)-(1)
公司年 150 万
张高档皮革后
否 19,978.21 19,978.21 19,978.21 863.99 18,545.97 1,432.24 92.83 2016-12-31 536.00 注 否
整饰新技术加
工项目
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 是 13,487.43 13,487.43 536.11 10,142.76 3,344.67 75.2 2016-12-31 310.52 注 否
皮扩建项目
福建瑞森皮革
有限公司年加
工 120 万张牛 是 40,205.23 18,252.24 18,252.24 18,088.98 163.26 99.11 2015-6-30 -96.69 注 否
原皮、30 万张
牛蓝湿皮项目
收购徐州兴宁
是 7,970.24 7,970.24 7,970.24 0.00 100.00 2014-6-30 -314.05 不适用 否
皮业有限公司
10
100%股权
结余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 962.93 -962.93
金
承诺投资项目
60,183.44 59,688.12 59,688.12 1,400.10 55,710.88 3,977.24 435.78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否 6,000.00 6,000.00 6,000.00
(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123.93 1,123.93 1,123.93
(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
7,123.93 7,123.93 7,123.93
小计
合计 — 67,307.37 66,812.05 59,688.12 1,400.10 62,834.81 3,977.24 — — 435.7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11
1、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森皮革年加
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
该生产线中的 13,487.43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
东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 13,487.4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06%。该事
项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从瑞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皮革收回投资款 13,487.43 万元。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公司拟将 “瑞
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8,465.56 万元
中的 7,970.24 万元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
合计 7,970.24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1.85%。该事项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批。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 7,970.24 万元,全部用于
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同上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 7,778.53 万元。本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均发表了
同意置换的意见。
1、本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福建瑞
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自 2012 年 10 月 24 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23 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实际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
限未超过 6 个月。
2、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
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12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本公司实际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3 年 6
月 27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3、本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
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议案于 2013 年 7 月 18 日通过本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实际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7 月 26 日、8 月 8 日分别将 3,000.00 万元、16,600.00 万元、400.00 万
元合计 20,000.00 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 年 4 月 9 日、15 日、21 日、22 日,
本公司已分别归还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合
计 20,0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4、本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
议案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经本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实际于 2015 年 5
月 23 日、27 日分别将 5,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合计 10,000.00 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5、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7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3 月 24 日将 400.00 万元、6,300.00
万元合计 6,700.00 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将上述用于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7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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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不超过 1.4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公告。该议案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
超过 1.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此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为 2.5 亿元。该议案于 2013 年 7 月 18 日经公司 2013 年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购买的保本收益性的理
财产品余额为 11,300.00 万元。
2、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兴业皮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1.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经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购买的保本收益性的
理财产品余额为 3,000.00 万元。
3、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购买的保本收益性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0。
“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已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建设完
成,该项目计划投资 18,252.24 万元,实际投入资金 18,088.98 万元,项目结余 163.26 万元,
此外还有利息收入 799.67 万元。该项目资金结余主要原因:1、公司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
本,根据募投项目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及经济的原则使用募集
资金,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费用管理控制,在保证募投项目品质及进度的前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提下尽可能的减少开支;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取得了相应的理财收益。本公
司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 2015 年 12 月 21 日 2015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将上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962.9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962.9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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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项目实
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款 6,543.50 万元,累计从募集
资金专户转出款项 6,543.50 万元 。
2、2012 年 6、7 月份,超募资金使用中,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募集资金专户中
84.92 万元用于公司非募投项目支出。2012 年 7 月份,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汇入募集
资金专户中。
3、2013 年 3 月 20 日、25 日,由于银行操作失误,误将本公司自有资金 504 万元、378 万
元存入募集资金定存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 409162647791 账户)。2013 年 4 月 12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退回自有资金账户。
4、2014 年 5 月 29 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使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411762364113 账户)募集资金 197.86 万元人民币用于购汇支付非募投项目使用的进口设
备,2014 年 7 月 21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5、2014 年 12 月 24 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向瑞森皮革募集专户(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 1408012219008069255 账户)支付货款 300.00 万元,2014 年 12 月
25 日,瑞森皮革已将上述款项从该募集专户转回本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6、2014 年 12 月 8 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
411762364113 账户)募集资金 26 万元人民币支付非募投项目的工程款,2015 年 1 月 5 日,
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7、2014 年 12 月 8 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
411762364113 账户)募集资金 120 万元人民币置换支付非募投项目工程款的银行承兑汇票,
2015 年 1 月 9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8、2015 年 2 月 13 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
411762364113 账户)募集资金 200 万元置换支付非募投项目工程款的银行承兑汇票,2015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公司年 150 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及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在建设期及试生产期,产能利
用率不高,效益还未能完全体现;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已做变更,现有实施的项目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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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到蓝皮段,原项目的产能和承诺效益已不适用。由于上述三个项目均未实现完全达产,未能达到预计效益,随着
项目继续实施,效益会逐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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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2016 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 本报告
实际累计 本报告期 是否达
变更后的 目拟投入 计划累计 期实际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对应的原项目 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 到预计
项目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投入金 (3)=(2)/(1) 使用状态日期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 益 效益
总额 (1) 额
1、公司年 福建瑞森皮革
加工 150 有限公司年加
万张蓝湿 工 120 万张牛原 13,487.43 13,487.43 536.11 10,142.76 75.20% 2016-12-31 310.52 注 否
皮扩建项 皮、30 万张牛蓝
目 湿皮项目
2、收购徐 福建瑞森皮革
州兴宁皮 有限公司年加
业有限公 工 120 万张牛原 7,970.24 7,970.24 7,970.24 100.00% 2014-6-30 -314.05 不适用 否
司 100% 皮、30 万张牛蓝
股权 湿皮项目
合计 — 21,457.67 21,457.67 536.11 18,113.00 — — -3.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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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
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
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该生产线中的 13,487.43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
项目(安东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 13,487.4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06%。该事项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批。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 13,487.43 万元。上述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公告已在《上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详细披露。
明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公司拟将 “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
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8,465.56 万元中的 7,970.24 万元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 7,970.24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1.85%。该事项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 7,970.24 万元,全部用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上述决议、投资公告、
相关评估报告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详细
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注: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在建设期及试生产期,产能利用率不高,效益还未能完全体现,随着项目继续实施,效益会逐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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