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6-063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4月19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确认及2016年度部分关联
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度
与北京泰科先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科”)、昆明金质先锋智能仪
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金质”)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分别为2,000
万及2,500万。
公司2016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北京泰科、昆
明金质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调整为3,000万元、2,700万元。2015年度公司
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979.71万元、2,510.22万元。
关联董事石义民、石扬、辛德春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
出具了核查意见书。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北京泰科、昆明金质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本次调整金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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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
原预计 2016 年 现预计 2016 年 2016 年度 1-6
交易 关联人 本次调整金额
度发生额 度发生额 月份发生额
类别
向关 北京
20,000,000.00 10,000,000.00 30,000,000.00 8,815,634.53
联人 泰科
销售
昆明
产品 25,000,000.00 2,000,000.00 27,000,000.00 11,256,410.26
金质
商品
注:以上 2016 年度 1-6 月份发生额数据未经审计。
(三) 关于调整的说明
北京泰科参加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的“北京市
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基建技改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的投标,招标编
号为0686-1640012D114N/23项目及0747-1660SITCA067/25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
审:
北京泰科产品CPU卡控制器(气量型)和金额卡腰轮流量计中标。中标总数
量106514台/套;中标总金额人民币55,200,318元。
为保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特此调整额度。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泰科先锋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北京泰科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 27 日,法定代表人王大玉,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
(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销售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公司
住所位于北京经济开发区宏达北路 5 号 6 层 606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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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总资产 3740.57 万元,净资产 2004.8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4979.78 万元,
净利润 187.72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北京泰科 48%的股权。该关联人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泰科是公司的联营企业,依据其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
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昆明金质先锋智能仪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昆明金质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 24 日,法定代表人樊荣,注册资本 200 万,
主营业务为开发、生产制造销售各种智能型计量器具及售后维修服务。公司住所
位于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 6 号高新招商大厦。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总资产 1865.04 万元,净资产 714.7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2934.86 万元,
净利润 103.26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昆明金质 50%的股权。该关联人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昆明金质是公司的合营企业,依据其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
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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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是向关联方北京泰科和昆明金质销售产品。
公司对关联方所采取的定价策略是基于考虑原材料成本和该地区的市场竞
争状况,由双方通过充分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地方性燃气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有利于依托关联方在当地市场的优势
地位,共同发展当地市场,建立起一种双赢的合作模式。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是
必要的、有利的,符合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是由双方完全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
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已持续多年,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
需要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
关联方构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1、《关于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的议案》的内容及程序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将与关联方协商一致后,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该
等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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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
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属于严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先锋电子关于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额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此项交易尚须获得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石政民、石义民、辛德春将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
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航证券同意先锋电子本次关于调整 201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
见;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的核查意
见。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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