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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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06 号《关于核准厦门吉

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37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47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89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 13,575 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中喜验字[2016]第 029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根据《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项目备案情况

1 厦门吉宏胶印改扩建项目 13,025 厦沧经【2012】函 66 号

2 厦门吉宏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 6,067 厦沧经【2012】函 64 号

3 厦门吉宏创意设计项目 1,052 厦沧经【2012】函 65 号

4 偿还银行贷款 5,000 --

合计 25,144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资金 25,144 万元,其中 13,575 万元使用首发上

市募集资金, 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

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

款项。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

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公司出具《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7,695.598195 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

核,并出具中喜专审字[2016]第 0829 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 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募投项目的投资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和本次置换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置换金额

号 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胶印改扩建项目 13,025 8,390 5,334.717643 5,334.717643

2 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 6,067 1,133 1,132.566552 1,132.566552

3 创意设计项目 1,052 1,052 305.314000 305.314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5,000 3,000 923.000000 923.000000

合计 25,144 13,575 7,695.598195 7,695.598195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201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 7,695.60 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695.60 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7,695.6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7,695.60 万元。

3、201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用募集

资金 7,695.6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695.60 万元。

4、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专审字[2016]第 0829 号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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