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农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常务副总经理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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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常务副总经理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现就提名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1、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

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或者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的现象。

2、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

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本人了解,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孙俊英、曾凡跃、苏晓鹏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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