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山投资”)、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于江水合计持有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615,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南山投资、于江水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合计不超过5,903,849股,减持价格视市
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南山投资、于江水关于其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在
公司IPO时所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公司股东南山投资、于江水在减持公司股票
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于江水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南山投资、于江水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共计
23,615,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8%,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该部分股票已于2016年6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5年6月30日)至本公告日,南山投资、
于江水均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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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不超过5,903,849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92%
本次减持后所持股份
本次减持前所持股份
股份 拟减持股份数 (按减持上限测算)
股东名称
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 (按减持上限测算) 持股数量 持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无限售
南山投资 9,999,997 8.33% 2,499,999 7,499,998 6.25%
流通股
无限售
于江水 13,615,401 11.35% 3,403,850 10,211,551 8.51%
流通股
合 计 23,615,398 19.68% 5,903,849 17,711,549 14.76%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五)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六)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减持承诺
1、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25%,且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
作相应调整)。
2、减持恒通股份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预计未来一个
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南山投资、于江水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本
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南山投资、于江水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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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南山投资、于江水严
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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