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山投资”)、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于江水合计持有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615,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南山投资、于江水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合计不超过5,903,849股,减持价格视市

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南山投资、于江水关于其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在

公司IPO时所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公司股东南山投资、于江水在减持公司股票

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于江水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南山投资、于江水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共计

23,615,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8%,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该部分股票已于2016年6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5年6月30日)至本公告日,南山投资、

于江水均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不超过5,903,849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92%

本次减持后所持股份

本次减持前所持股份

股份 拟减持股份数 (按减持上限测算)

股东名称

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 (按减持上限测算) 持股数量 持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无限售

南山投资 9,999,997 8.33% 2,499,999 7,499,998 6.25%

流通股

无限售

于江水 13,615,401 11.35% 3,403,850 10,211,551 8.51%

流通股

合 计 23,615,398 19.68% 5,903,849 17,711,549 14.76%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五)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六)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减持承诺

1、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25%,且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

作相应调整)。

2、减持恒通股份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预计未来一个

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南山投资、于江水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本

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南山投资、于江水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2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南山投资、于江水严

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2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通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