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6-04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购买资产事项,经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东重机,证券代码:002685)
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2016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6-027)、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经确认,公司筹划的该重
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6 日(星
期一)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2016 年 6
月 21 日、2016 年 6 月 22 日、2016 年 6 月 29 日、2016 年 7 月 6 日、2016 年 7
月 13 日、2016 年 7 月 20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6-033、2016-03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3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2016-037、2016-038、2016-039)。上述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一、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次重组方案的相
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无法在进入停牌程序后两个月内披露
重组预案,按最新的相关规定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事宜。因此,为确保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
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根据目前初步商谈的结果,公司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第三
方购买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标的公司
部分股权,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重组对象包括两家标的公司,分别属于文化传媒及广告行业。其中
文化传媒行业的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文投文化产业(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嵇然和耿振豪;广告行业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夏晗。
3、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以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
律顾问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其他中介机构将待进一步确认。目前公司尚未与各中介机构签订重组服
务协议。
2016 年 6 月 3 日,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签订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股权之意向书,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洽谈重组方案,相关中介
机构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相关工作。
4、其他
本次交易在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无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
批;在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审批。
三、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
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开市时起复牌,并
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四、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项进展公告。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