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16-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万科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深证局公司字【2016】44 号),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
证监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深证局公司字【2016】
45 号),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现将有关内容进行披露,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