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计提 2016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毅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
合实际情况,公司对 2016 年半年度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32,784,065.93
元。本次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公司 2016 年上半年损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
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计提 2016 年半年度资
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阮锋 白华
麦堪成 沈肇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