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71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8 月 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 7 号 32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8 月 8 日
至 2016 年 8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 √
议案》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2.0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
2.02 票面金额和发价行格 √
2.03 发行对象 √
2.04 债券期限及品种 √
2.05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
2.06 担保方式 √
2.07 募集资金用途 √
2.0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2.09 偿债保障措施 √
2.10 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
2.11 决议有效期 √
3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 √
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
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
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全体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公司房地产
业务合规开展的承诺函的议案》
5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增加为联营企业重庆旭原创展房 √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6、议案 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65 迪马股份 2016/8/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复印件和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
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
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传真为准。
(2) 登记时间:2016 年 8 月 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6:00
(3)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 7 号 34 楼 邮编:400021
联系电话:023-81155758 、81155759
传 真:023-81155761
联 系 人:张爱明、童永秀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参会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8 月 8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2.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3 发行对象
2.04 债券期限及品种
2.05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2.06 担保方式
2.07 募集资金用途
2.0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9 偿债保障措施
2.10 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2.11 决议有效期
3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
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
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
的专项自查报告》
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公司房地
产业务合规开展的承诺函的
议案》
5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议案》
6
《关于公司增加为联营企业
重庆旭原创展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