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6-08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第一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1,500,000 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题,其后
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以下简称“《首期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该激励计划经中
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相关议题,并经公司 2013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53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 2500 万份,预留 3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4.20 元;授予的限制性
1
股票数量为 8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2.10 元(详见公司临 2013-059、
060、066 号公告)。
3、根据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授予价格的议案》,并于当日召
开了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确定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授予日为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同时,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每份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 4.20 元调整为 4.18 元;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每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10 元调整为 2.08 元(详见公司
临 2013-066、067、068 公告)。
4、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完成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本次股份登记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1,132,789,600 股增加至 1,141,589,600 股(详
见公司临 2013-070 公告)。
5、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实施完毕后,
2014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期股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18 元调整为 4.15 元(详见公司临 2014-035 公告)。
6、201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
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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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5 万股,同意注销 1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
权合计 189.75 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 53 人调
整为 49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5,000,000 份调整为
23,102,500 份,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800,000 股调
整为 8,250,000 股(详见公司临 2014-049、050 公告)。
7、201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55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 1,897,500 万份股
票期权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14,158.96 万元减少
为 114,103.96 万元(详见公司临 2014-060、061 公告)。
8、201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注销 2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43,750 份,上
述期权注销手续尚未办理(详见公司临 2014-068 公告)。
9、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限制性股票共计 2,025,000 股上市流通(详
见公司临 2014-069 公告)。
10、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向登记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 2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43,750 份股票期权的申请,经登记公
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已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办理完毕(详
见公司临 2014-074 公告)。
11、2014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新增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12、201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共计 5,458,750 股
新增股份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临 2014-077 公告)。
13、201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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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关于拟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益的
议案》,同意对周永华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12,500 份股票期权
注销和其持有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
销。上述注销手续已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办理完毕(详见公司临
2015-002、006、017 公告)。
14、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期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价格由 4.15 元调整
为 4.11 元(详见公司临 2015-048 公告)。
15、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
益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同意公司将对 2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800,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和其持有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25,000 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销。本次调整后,公
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 46 人调整为 44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 16,687,500 份调整为 14,887,500 份,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6,075,000 股调整为 5,250,000 股(详见公司临
2015-052、053 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1,800,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办理完毕,
60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完成注销,剩余 225,000
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办理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临 2015-104、108 公告)。
16、2015 年 7 月 10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限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
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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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限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12 名激励对象 300 万份预留股票期
权,确定公司首期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7
月 10 日(详见公司临 2015-063 公告)。
17、2015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
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 6 名激
励对象离职与 1 名激励对象 201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原
因,公司拟将上述 7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387,500 份全部予以注销。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由 44 人
调整为 38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887,500 份调整
为 13,500,000 份(详见公司临 2015-115、117 公告)。
上述 1,387,5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办理
完毕(详见公司临 2015-124 公告)。
18、2016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共计 4,450,000 股新
增股份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临 2015-134 公告)。
19、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完成激励对象剩余 225,000 股限制
性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150,198,350 元减少
为 1,149,973,350 元(详见公司临 2016-050 公告)。
(二)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元/ 授予权益数量 授予激励对
股) (万份) 象人数
名称 授予日期 限制 限制 限制
股票期 股票
性股 性股 股票期权 性股
权 期权
票 票 票
首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3/11/15 2.08 4.18 880 2500 11 53
授予日
5
首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7/10 / 19.98 / 300 / 12
(预留权益)
(三)历次行权/解锁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日期 调整后价格 调整原因
2014/6/6 4.15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
2015/5/28 4.11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
2016/7/21 4.07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
预留部分
2016/7/21 19.94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
2、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人数、数量历次调整情况
限制性股票解
注销未解锁股票 剩余未解锁
锁
解锁日期 股票数量(万
数量(万 人 数量(万
人数 调整原因 股)
股) 数 股)
激励对象离职和考
2014/11/17 -202.5 7 -55 4 622.5
核不合格
2015/11/9 -175 5 -75 2 激励对象离职 372.5
2016/4/18 -22.5 1 激励对象离职 350
3、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解锁人数、数量历次调整情况
股票期权行权 注销未行权期权 剩余未行权
行权日期 数量(万 人 数量(万 股票数量(万
人数 调整原因
份) 数 份) 份)
激励对象离职和考
2014/12/4 -545.875 47 -244.125 13 1710
核不合格
激励对象离职和考
2015/11/9 -445 37 -360 10 905
核不合格
4、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尚未行权。
二、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解锁条件说明
(一)行权条件与解锁条件说明
行权/解锁条件 是否符合
1、公司未发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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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如 下 任 一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情形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2、激励对象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未发生以下 符合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任一情形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
有关规定的。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均已达到:
预留权益第一个行权期: (1)以公司 201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
(1)以 201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数,公司 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87.14
2015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2 年度的增长率 亿,较 2012 年增长 31.35%;;
3、公司业绩
不低于 30%; (2)以公司 201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
考核要求
(2)2012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5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年度净利润较 2012 年度的增长率不低于 基数,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
45%。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99 亿,较 2012 年增长 48.73%。
考核等级 可行权/解锁比例
优秀 100%
4、个人绩效 预留股票期权部分: 被考核激励对象
考核要求 良好 100% 上年度考核结果均达“优秀”和“良好”。
合格 90%
不合格 0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如在首次授予后的
自 2016 年 7 月 11 日起进入首期激励
5、行权与解 一年后两年内授予的,应自相应的授权日
计划预留权益第一个股票期权可行权
锁时间安排 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 个
阶段,符合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月内分两期行权,每期行权 50%。
(二)本次行权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在本次行权前六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陈刚先生、辛克侠先生、宋荣荣先生在本次
行权日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情况说明
1、授予日:201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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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权人数:根据《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可行权
激励对象为 12 名。
3、行权数量:本期生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0 万份。
4、行权价格:19.94 元
5、股票来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发行的公司股票
6、行权安排:本期为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
行权期限为:2016 年 7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10 日(除行权窗口期),
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由公司统一办
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股份登记手续,并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的当日确定
为行权日,本期行权完毕后公司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7、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情况:
本次获授
占本次预
的预留股 占目前总
留期权授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 股本的比
予总数的
量 (万 例
比例
份)
1 陈 刚 董事 25 8.33% 0.02%
2 辛克侠 董事、总裁 17.5 5.83% 0.02%
3 宋荣荣 董事、财务总监 15 5.00% 0.01%
4 梁 闯 宏图三胞执行总裁 15 5.00% 0.01%
5 孙伟杰 宏图三胞执行总裁 15 5.00% 0.01%
6 刘 萍 宏图三胞副总裁 15 5.00% 0.01%
7 黄建荣 宏图三胞副总裁 10 3.33% 0.01%
8 穆建祥 宏图三胞副总裁 10 3.33% 0.01%
9 杨 帆 宏图三胞副总裁 5 1.67% 0.00%
10 高振宇 宏图三胞执行副总裁 7.5 2.50% 0.01%
11 王鹏(男) 宏图三胞区域总经理 7.5 2.50% 0.01%
12 柯 斌 宏图三胞区域总经理 7.5 2.50% 0.01%
合计 150 50.00%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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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2名激励
对象可行权资格均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
权第一个可行权的要求。
七、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陈刚先生、辛克侠先生、宋荣荣先生在本次
行权日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律师意见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事项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事项调整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公司章程》以及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有关事宜已
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
录》、《公司章程》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全部条件
已经满足,可以按照《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
4、公司董事会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
有关事宜的决定与安排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公司
章程》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5、公司本次调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事项及预留第一期股票
期权行权有关事宜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
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登记、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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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4、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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