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高科:关于调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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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6-08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

股票期权和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题,其后

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以下简称“《首期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该激励计划经中

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相关议题,并经公司 2013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53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 2500 万份,预留 3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4.20 元;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8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2.10 元(详见公司临 2013-059、

060、066 号公告)。

3、根据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授予价格的议案》,并于当日召

开了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确定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授予日为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同时,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每份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 4.20 元调整为 4.18 元;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每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10 元调整为 2.08 元(详见公司

临 2013-066、067、068 公告)。

4、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完成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本次股份登记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1,132,789,600 股增加至 1,141,589,600 股(详

见公司临 2013-070 公告)。

5、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实施完毕后,

2014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期股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18 元调整为 4.15 元(详见公司临 2014-035 公告)。

6、201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

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5 万股,同意注销 1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

权合计 189.75 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 53 人调

整为 49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5,000,000 份调整为

23,102,500 份,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800,000 股调

整为 8,250,000 股(详见公司临 2014-049、050 公告)。

7、201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55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 1,897,500 万份股

票期权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14,158.96 万元减少

为 114,103.96 万元(详见公司临 2014-060、061 公告)。

8、201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注销 2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43,750 份,上

述期权注销手续尚未办理(详见公司临 2014-068 公告)。

9、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限制性股票共计 2,025,000 股上市流通(详

见公司临 2014-069 公告)。

10、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向登记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 2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43,750 份股票期权的申请,经登记公

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已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办理完毕(详

见公司临 2014-074 公告)。

11、2014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新增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12、201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共计 5,458,750 股

新增股份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临 2014-077 公告)。

13、201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益的

议案》,同意对周永华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12,500 份股票期权

注销和其持有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

销。上述注销手续已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办理完毕(详见公司临

2015-002、006、017 公告)。

14、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期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价格由 4.15 元调整

为 4.11 元(详见公司临 2015-048 公告)。

15、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

益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同意公司将对 2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800,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和其持有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25,000 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销。本次调整后,公

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 46 人调整为 44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 16,687,500 份调整为 14,887,500 份,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6,075,000 股调整为 5,250,000 股(详见公司临

2015-052、053 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1,800,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办理完毕,

60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完成注销,剩余 225,000

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办理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临 2015-104、108 公告)。

16、2015 年 7 月 10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限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

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限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12 名激励对象 300 万份预留股票期

权,确定公司首期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7

月 10 日(详见公司临 2015-063 公告)。

17、2015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

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 6 名激

励对象离职与 1 名激励对象 201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原

因,公司拟将上述 7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387,500 份全部予以注销。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由 44 人

调整为 38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887,500 份调整

为 13,500,000 份(详见公司临 2015-115、117 公告)。

上述 1,387,5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办理

完毕(详见公司临 2015-124 公告)。

18、2016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共计 4,450,000 股新

增股份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临 2015-134 公告)。

19、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完成激励对象剩余 225,000 股限制

性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150,198,350 元减少

为 1,149,973,350 元(详见公司临 2016-050 公告)。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依据

2016年4月20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宏图高科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分红派息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

数1,149,973,3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5,998,93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449,758,694.93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2016年5月20日,现金红利分配实施完毕。

根据《首期激励计划》、《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201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2016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和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做出如下调整: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P= 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

价格。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11-0.04=4.07元。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的行权

价格=19.98-0.04=19.94元。

三、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调整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事项调整及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可行权有

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第三期和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股权激励备忘录》、《公司章程》以

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上网公告附件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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