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6-08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
股票期权和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题,其后
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以下简称“《首期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该激励计划经中
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相关议题,并经公司 2013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53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 2500 万份,预留 3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4.20 元;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8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2.10 元(详见公司临 2013-059、
060、066 号公告)。
3、根据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授予价格的议案》,并于当日召
开了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确定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授予日为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同时,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每份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 4.20 元调整为 4.18 元;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每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10 元调整为 2.08 元(详见公司
临 2013-066、067、068 公告)。
4、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完成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本次股份登记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1,132,789,600 股增加至 1,141,589,600 股(详
见公司临 2013-070 公告)。
5、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实施完毕后,
2014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期股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18 元调整为 4.15 元(详见公司临 2014-035 公告)。
6、201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
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5 万股,同意注销 1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
权合计 189.75 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 53 人调
整为 49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5,000,000 份调整为
23,102,500 份,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800,000 股调
整为 8,250,000 股(详见公司临 2014-049、050 公告)。
7、201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55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 1,897,500 万份股
票期权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14,158.96 万元减少
为 114,103.96 万元(详见公司临 2014-060、061 公告)。
8、201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注销 2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43,750 份,上
述期权注销手续尚未办理(详见公司临 2014-068 公告)。
9、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限制性股票共计 2,025,000 股上市流通(详
见公司临 2014-069 公告)。
10、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向登记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 2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43,750 份股票期权的申请,经登记公
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已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办理完毕(详
见公司临 2014-074 公告)。
11、2014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新增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12、201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共计 5,458,750 股
新增股份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临 2014-077 公告)。
13、201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益的
议案》,同意对周永华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12,500 份股票期权
注销和其持有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
销。上述注销手续已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办理完毕(详见公司临
2015-002、006、017 公告)。
14、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期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价格由 4.15 元调整
为 4.11 元(详见公司临 2015-048 公告)。
15、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权
益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同意公司将对 2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800,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和其持有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25,000 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销。本次调整后,公
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 46 人调整为 44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 16,687,500 份调整为 14,887,500 份,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6,075,000 股调整为 5,250,000 股(详见公司临
2015-052、053 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1,800,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办理完毕,
60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完成注销,剩余 225,000
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办理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临 2015-104、108 公告)。
16、2015 年 7 月 10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限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
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限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12 名激励对象 300 万份预留股票期
权,确定公司首期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7
月 10 日(详见公司临 2015-063 公告)。
17、2015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
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 6 名激
励对象离职与 1 名激励对象 201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原
因,公司拟将上述 7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387,500 份全部予以注销。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由 44 人
调整为 38 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887,500 份调整
为 13,500,000 份(详见公司临 2015-115、117 公告)。
上述 1,387,5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办理
完毕(详见公司临 2015-124 公告)。
18、2016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共计 4,450,000 股新
增股份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临 2015-134 公告)。
19、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完成激励对象剩余 225,000 股限制
性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150,198,350 元减少
为 1,149,973,350 元(详见公司临 2016-050 公告)。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依据
2016年4月20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宏图高科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分红派息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
数1,149,973,3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5,998,93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449,758,694.93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2016年5月20日,现金红利分配实施完毕。
根据《首期激励计划》、《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201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2016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和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做出如下调整: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P= 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
价格。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11-0.04=4.07元。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的行权
价格=19.98-0.04=19.94元。
三、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调整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事项调整及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可行权有
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第三期和预留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股权激励备忘录》、《公司章程》以
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上网公告附件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