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3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星新材”)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有效地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公司产业升级,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乌鲁木
齐东鹏创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鹏创动”)、新疆 TCL 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创投”)、何陟华、蔡晓等共同投资设立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
或“基金”)。该基金投资总规模为 11.02 亿元,其中首期出资比例为 20%,公司作为有限合
伙人首期将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1 亿元参与投资。
2、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关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
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1、乌鲁木齐东鹏创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6日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
2015-797号
认缴出资额:2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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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
接融资相关的咨询服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惠州市TCL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朱亚军)
普通合伙人及出资比例:惠州市 TCL 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0 年 12 月 3 日成立,
股东出资比例为:新疆 TCL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0%,其他自然人 50%),认缴东鹏创动 0.1%
的财产份额
有限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序号 有限合伙人名称 认缴比例
1 新疆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4.90%
2 自然人(吴来云、王剑、杨驰等8人) 75.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东鹏创动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
一致行动关系,没有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2、新疆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9月9日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
2015-28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
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控股股东: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TCL创投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无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TCL创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
致行动关系,没有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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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陟华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山西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TCL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科招商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湖北活力28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湖北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TCL创投总裁助理,东鹏创动
总裁助理。拥有20年的上市公司管理及资本运作经验,精通公司上市、再融资、收购兼并、
投资等业务,具有敏锐的投资判断能力和广泛的人脉资源。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何陟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没有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4、蔡晓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0年10月至今任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拥有
10多年的上市公司管理及资本运作经验,在公司上市、再融资、收购兼并、项目投资等方面
具有丰富的经验。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蔡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没
有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设立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部
门核准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人民币11.02亿元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认缴比例
(万元)
乌鲁木齐东鹏创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普通合伙人
1 200 0.18%
企业(有限合伙) (GP)
有限合伙人
2 新疆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45.37%
(LP)
有限合伙人
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45.37%
(LP)
4 何陟华 有限合伙人 5,000 4.54%
3
(LP)
有限合伙人
5 蔡晓 5,000 4.54%
(LP)
4、基金注册地:待定。
5、出资方式:合伙制运作,首期出资比例为20%,后续出资根据项目需求安排。
6、基金存续期:基金的存续期为7年,其中前5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为确保本
基金投资项目的顺利退出和有序清算,必要时可延期。
7、退出机制:通过所投资项目公司上市或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
8、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于TCL集团产业上下游、伟星新材上下游及相关产业、TMT、新
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高端装备、文化创意等行业有发展潜力的公司,以及新三板、VIE
回归和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等。
9、管理团队:GP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最高决策机构为管理合伙人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由协议各方共同委派,管理合伙人委员会委托朱亚军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负
责GP日常管理。
GP全面负责基金的管理,有权决定聘任或解聘管理人员,向基金提供投资项目管理和行
政事务服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寻找、立项、尽调、分析、投资谈判、
投资架构安排、项目投资和项目公司的管理、以及投资项目退出方案设计等。
10、决策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人组成,
其中GP提名2人,伟星新材提名1人,须全票通过方可作出投资决策。
11、管理费:管理费按年收取,投资期内每年所收管理费为基金认缴出资的2%,后续管
理费按照基金合伙协议约定的标准收取,首期管理费在基金首次出资后一个月内缴纳,以后
每年的同一日支付次年管理费。
GP按年度做费用预算,管理费需优先保证团队运营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团队人员的
薪酬、差旅费支出、管理公司日常运营开支等费用。
12、收益分配:项目投资收益在向全体合伙人返还该项目的全部投资成本后按照80/20
原则进行分配,即GP获得收益的20%,其余80%在基金有限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13、会计核算方式:基金采用中国现行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会计制度采用公
历年制,自每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首个会计年度自基金设立之日
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
14、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情况: 基金自身并不涉及经营具体业务,主要是以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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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各方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的主要目的也是通过专业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在获取财务收益
的同时,也期望通过该基金围绕各方所处产业进行投资与整合,加速各方的产业升级和成长。
由于基金所投资的方向是TCL集团和伟星新材产业上下游及相关产业、TMT、新能源、新材料、
医疗健康、高端装备、文化创意等行业有发展潜力的公司,以及新三板、VIE回归和上市公
司定向增发等,不能排除与TCL集团/伟星新材产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风险。如导致同业
竞争的,各方将各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按照
公平、公允等原则协商妥善解决,以避免同业竞争;如构成关联交易的,各方将各自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
报批程序,不损害各方及各自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5、协议生效时间:在双方签字盖章且经伟星新材和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有权机构
批准后生效。
四、设立投资基金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TCL创投及相关投资人共同设立投资基金,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专业化的管理
和市场化的运作,在获取财务收益的同时,通过该基金围绕公司所处产业进行投资与整合,
加速公司的产业升级和成长。
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
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公司与TCL创投及
其他投资人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且该基金需取得伟星新材的股东大会及TLC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有权机构分别批准后方可成立。
(2)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
资回收期;投资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
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对此,在投资基金的设立及运作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积极敦促东鹏合立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寻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投资项目,建立有效的风控机制,在投资标
的的选择方面充分调研论证,并通过科学合理的交易架构以及退出方案设计,尽力降低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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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
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公司高管可能会在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任职,具体以最终协议为准。
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金红阳先生办理本次投资设立基金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及签署本次投资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投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3、公司将根据投资基金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留
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设立投资基金,有利于实现产业升级和外延式扩张,推动公司的价值创造和投
资效益分享,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设立投资基金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设立投资基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TCL 创投—伟星新材基金方案发起人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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