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7-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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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2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3 点 30 分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3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11 日-2016 年 8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1 日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 180 号公司四楼会议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石碎标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电光科技

7、股权登记日:2016 年 8 月 8 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8 月 8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

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

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一、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提名石碎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 提名石向才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 提名石晓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 提名施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5 提名曹汉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 提名叶忠松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提名王裕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 提名黄乐晓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 提名孙乐和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 提名朱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 2、3、4 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累积投票是指股东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

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入

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

电光科技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的议

案 1、2、3、4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1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 1、2、3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议案中的议案 4 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6 年 8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180号电光防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25600。

(2)联系人:杨涛

(3)联系电话:0577-61666333

联系传真:0577-62666111

联系邮箱:ir@dianguang.com

电光科技

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 1。

四、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不停牌。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0日

电光科技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30 投票简称:电光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2.1 提名石碎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

2.2 提名石向才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2.3 提名石晓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2.4 提名施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2.5 提名曹汉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2.6 提名叶忠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议案 3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3.1 提名王裕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1

3.2 提名黄乐晓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3.3 提名孙乐和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议案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

4.1 提名朱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01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电光科技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2,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3,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4,有 1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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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电光科技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电光防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进行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表决票数

2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名石碎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名石向才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名石晓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名施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名曹汉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名叶忠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名王裕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名黄乐晓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名孙乐和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名朱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除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外)的相应栏中用画“√”

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委托人应在表决票数(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进行

表决,如果直接打勾,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

表决。

电光科技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格式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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