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泰股份: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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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6-081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满足公司

发展需要,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申请发行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基本方案

1、注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2、发行时间及期限: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

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单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

3、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以及项目建设等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及正常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4、发行利率:以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

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在本次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了保证公司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决

定并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1、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中

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

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中

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

2、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

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3、聘请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

4、办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一切相关事

宜和手续。

5、决定终止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项目。

6、办理与实施本次中期票据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之日起生

效,在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8、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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