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新实业重整事项进展的公告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6-037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网新实业重整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参股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实业”)向杭
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的事项。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已指定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担任网新实业破产重整的联合管理人
(以下简称“管理人”)。2015 年 4 月,接管理人通知,将我公司位于杭州市西湖
区三墩镇西湖区科技经济园区的 J1-J4 号楼纳入破产财产,公司对相关财产进行了债
权申报,详情请参见 2014 年 8 月 22 日、2015 年 4 月 17 日、4 月 18 日刊登于《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 年 7 月 18 日,接管理人通知,网新实业重整已有阶段性进展,第二次债权
人会议拟于 7 月 30 日(周六)下午 14:00 在求是(和家园)小学二楼礼堂召开,会
议主要内容如下:①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②管理人通报债权审核情
况,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③管理人通报重整计划草案并作说明;④债权人会议就重
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授
权公司经营团队派代表出席网新实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公司损失最小化为原则,
对 J1-J4 号楼债权确权情况及重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由于债权人会议通知中未披露我公司债权申报的确权情况与重整计划草案,因此
暂时无法估计该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网新实业破产重整
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网新实业重整事项进展的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