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6-03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取得无异议函的公告》,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鼎控股”)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6 亿元的可交
换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三鼎控股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7,200 万股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用于对其本次发行
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其中 6,000 万股拟用于本期债
券换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8.64%,质押期限自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质押登记证明》之日起至三
鼎控股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
业务细则》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
南》:
1、三鼎控股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华鼎股份 A 股
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为质押物;
2、三鼎控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
立了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
账户名为“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质押专户”;
3、三鼎控股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
请 在 本 次债 券发行 前 办 理初 始数量 标 的 股票 的质押 登 记 ,即 将
72,000,000 股华鼎股份 A 股股票自三鼎控股的 A 股股票账户划入质
押专户。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三鼎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37,523,90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40.5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