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在审议和表决有关议案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及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的
修订,有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因此,同意上述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及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文件的修订。
独立董事:罗飞、古群、瞿晓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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