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68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认购补充协议(三)》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
〈认购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分别与陆永先生、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其拟设
立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瑞哲”)、中植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其拟
设立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金控”)、深圳东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方创投”)和青岛海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创投”)
等 5 名发行对象签署了《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上述协议已经 2016 年 4 月 14 日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认购补充协议〉的议案》,因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8 元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且复星瑞哲、中植金控拟设立
的有限公司已经设立完成,为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以及公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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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权益分派后,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认购数
量和认购金额,公司与各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认购补充协议”)。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认购补充协议(二)〉的议案》,于 6 月 21 日与各
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和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认购补充协议(三)〉的议案》,于 7 月 19 日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三)》(以下简称“《认购补充协议(三)》”)。
二、《认购补充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一) 签订主体和签订时间
在公司与东方创投及海尔创投签署的《认购补充协议(三)》中,公司为甲
方,发行对象为乙方。
在公司与复星瑞哲、亚东复星瑞哲恒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
复星”)签署的《认购补充协议(三)》中,公司为甲方,复星瑞哲为乙方,亚东
复星为丙方。
在公司与中植金控、西藏元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元泽”)
签署的《认购补充协议(三)》中,公司为甲方,中植金控为乙方,西藏元泽为
丙方。
签订时间:2016 年 7 月 19 日。
(二) 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复星瑞哲设立的有限公司亚东复星、中植金控
设立的有限公司西藏元泽、东方创投、海尔创投;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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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83,26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认
购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1 亚东复星 28,299,978 247,058,807.94
2 西藏元泽 28,299,978 247,058,807.94
3 东方创投 18,866,652 164,705,871.96
4 海尔创投 4,716,661 41,176,450.53
合计 80,183,269 699,999,938.37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具体认购数量按照本条约定的计
算方式重新确定。
(三) 其他
《认购补充协议(三)》条款与《认购协议》中相关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
《认购补充协议(三)》内容为准。除依据《认购补充协议(三)》所作修改、补
充外,《认购协议》中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对《认购协议》中的其他约定均
无异议,并保证将依约履行。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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