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学大: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出售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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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6-058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出售股份的公告

股东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6 年 7 月 19 日,公司收到股东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

鼎盛”)《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股份的告知函》。鑫鼎盛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7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8%,交易价格为 47.16 元/股。现就其出售股份事项公

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厦门市鑫 2016 年 7

大宗交易 47.16 元/股 71.00 0.738

鼎盛控股 月 18 日

有限公司 合 计 - - 71.00 0.73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744.52 7.74 673.52 7.002

厦门市鑫

鼎盛控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4.52 7.74 673.52 7.002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其本次减持合法、合规,未违反《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

的规定;

2、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前期承诺或最低减

持价格承诺的情形。

3、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厦门市

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在本次减持后仍旧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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