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
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
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
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独家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独家主承销商承诺
募集说明书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
明书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
独家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
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
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
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
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
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
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
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
1
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
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
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或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方式予以公布,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独家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
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本
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
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三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2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5
一、定义 ............................................................................................................................................................ 5
二、行业专有名词释义 .................................................................................................................................... 7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8
一、本次债券的发行授权及核准情况 ............................................................................................................ 8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8
三、本期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 10
四、认购人承诺 .............................................................................................................................................. 14
五、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15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16
一、信用评级 .................................................................................................................................................. 16
二、发行人主要资信情况 .............................................................................................................................. 18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1
一、发行人概况 .............................................................................................................................................. 21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 21
三、最近三年重大重组情况 .......................................................................................................................... 24
四、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25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27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8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0
一、关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30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31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33
四、本次债券发行后本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34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6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36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36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36
3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3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9
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定义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民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福耀
指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玻璃
三益发展 指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
鸿侨海外 指 鸿侨海外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
实际控制人 指 曹德旺先生
河仁基金会 指 河仁慈善基金会
耀华工业村 指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香港洪毅 指 洪毅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
高盛高华、独家主承销商、独
指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家簿记管理人
审计机构 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至理律所 指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5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问律所 指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独家主承销商律师、通商律所 指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根据福耀玻璃第八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及2015
本次债券、福耀玻璃工业集团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
指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会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60亿
元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
本期债券 指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为发行本次债
券而制作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募集说明书 指
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面
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为发行本次债
券而制作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一
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为发行本次债
券而制作的,并在发行前刊登的《福耀玻璃工业
发行公告 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发
行公告(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发行人聘请海问律所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并签订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
更和补充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则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共同制定的《福耀玻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之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包括
中国会计准则 指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
和相关规定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统称
《公司章程》 指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6
董事局 指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最近三年、近三年 指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3月
工作日 指 福建省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指 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日
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行业专有名词释义
利用浮法成型工艺生产的优质平板玻璃。发行人
浮法玻璃 指 主要生产汽车级优质浮法玻璃,主要用于发行人
生产汽车玻璃产品的原材料内部供应
利用浮法玻璃为原材料进行深加工的符合汽车
汽车玻璃 指
安全的整车主要的零部件之一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7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的发行授权及核准情况
(一)2016 年 4 月 18 日,发行人第八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二)2016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60 亿元(含 60 亿元)的公司债券,拟分期发行且债券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
(三)2016 年 7 月 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39 号文”核准,发行
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6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主体: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发行总额及发行期次安排: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60 亿元,计划采用分期发
行方式,其中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8 亿元。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3 年期。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利息每年支付一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采取单利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本息
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
的有关规定办理。
8
(七)本期债券的起息日:2016 年 7 月 22 日。
(八)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
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九)付息日: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7 月 22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本金支付日:2019 年 7 月 22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的利息金额
为债券持有人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
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的本息金额为债券持有人截至到期本息的债权
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
将由公司与独家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以簿记建档方式
协商确定。
(十三)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
定和约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
偿付等。
(十五)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十六)独家主承销商和独家簿记管理人:高盛高华。
(十七)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问律所。
(十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
相关规定进行。
9
(十九)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二十)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一)配售规则:本期债券的具体配售规则参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二十二)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独家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
(二十三)拟上市地及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
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和补充营运资金。
(二十五)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
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二十六)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公司拟向上交所及证券登记
机构申请进行新质押式回购。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
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清市福耀工业村
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联系人:陈向明
1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区 II 区
联系电话:0591-8538 3777
传真:0591-8536 3983
邮政编码:350301
网址:www.fuyaogroup.com
(二)独家主承销商和独家簿记管理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1807-1819 室
法定代表人:宋冰
联系人:马欢、邓仑昆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联系电话:010-6627 3000
传真:010-6627 3300
邮政编码:100033
(三)发行人律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A 座 25 层
负责人:刘建生
联系人:蔡钟山、蒋浩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A 座 25 层
联系电话:0591-8806 8018
传真:0591-8806 8008
邮政编码:350003
11
(四)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段永强、王笑、杨旭东、周勤俊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联系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021-2323 8800
邮政编码:200021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吴承凯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0 号安基大厦 21 楼
联系电话:021-5101 9030
传真:021-5101 9030
邮政编码:200011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负责人:张继平
联系人:高巍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联系电话:010-8560 6888
12
传真:010-8560 6999
邮政编码:100020
(七)独家主承销商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六层
负责人:程丽
联系人:张晓彤、吴刚、夏晨曦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六层
联系电话:010-6569 3399
传真:010-6569 3838
邮政编码:100022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昌大道7号
联系人:陈贵
联系电话:0591-8522 2942
传真:0591-8522 2942
邮政编码:350300
账户名称: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
收款账户:13150101040022760
(九)申请上市的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13
联系人:汤毅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 8888
传真:021-6880 4868
邮政编码:200120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负责人:王迪彬
联系电话:021-3887 4800
传真:021-5875 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四、认购人承诺
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认购、购买或以
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的合法变更事项,在经有关主管
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独家主承
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同意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公司与
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同意并接受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4
并受之约束。
五、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高盛高华的关联方 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 持有福
耀玻璃 A 股(600660.SH)1,228,951 股,占其 A 股股份总数(2,002,986,332 股)的 0.0614%,
以及福耀玻璃 H 股(03606.HK)115,041 股,占其 H 股股份总数(505,631,200 股)的
0.0228%。此外,高盛高华的关联方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福耀玻璃 A 股
(600660.SH)57,252 股,占其 A 股股份总数(2,002,986,332 股)的 0.0029%。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
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
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15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信用评级
(一)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上述信用等级表明本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
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公司在汽车玻璃行业稳固的龙头地位、国际化不断取得进展并持
续保持很强的盈利能力、H 股成功上市对其资本实力和融资渠道拓宽的积极影响等正面
因素对公司业务发展及信用质量的支撑;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俄罗斯经济形势动
荡对公司信用水平的影响。
优势:
1、行业龙头地位稳固,国际市场进一步拓展。根据 2015 年汽车玻璃年销售量计算,
公司是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的汽车玻璃生产商。目前公司在国内汽车玻璃配套市场占
有 60%以上的份额,行业龙头地位稳固。公司海外业务快速增长,保障了公司业务的稳
定发展。公司正在俄罗斯、美国投资设立汽车玻璃生产基地,未来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提
升。
2、成本控制能力很强,盈利能力不断提升。近年来,公司不断通过对现有浮法玻
璃生产线改造升级,并在海外新建基地,以提高浮法玻璃的自给能力。公司较大的生产
规模和丰富的产品种类亦有助于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提升成本控制能力。近年来公司毛
利率持续上升,盈利水平不断提高。
3、H 股上市成功,公司资本实力得到大幅增强,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2015 年 3
月,公司成功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8.51 亿元;2015 年 4 月,公司成
功通过超额配售 H 股股票募得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8.75 亿元。H 股上市的成功为公司
16
资本支出和日常经营活动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改
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使得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关注:
1、俄罗斯经济形势动荡给公司海外经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2015 年以来俄罗斯
经济局势出现恶化,卢布对美元大幅贬值对公司在俄罗斯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虽然公
司也采取了对销售汇率定期调整、采购本地化等一系列措施来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以
及采用其作为进军欧洲汽车玻璃市场的桥头堡的经营策略,但由于俄罗斯的经济局势仍
未稳定,公司在俄罗斯的运营情况仍需持续关注。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
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
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
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
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中诚信证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经营或财
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
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1、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中诚信证评对发行人的跟踪评级期限为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年发行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日
起 2 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
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中诚信证评
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
事项时,发行人将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中诚信证评相应事项。中诚信证评及
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
17
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人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
人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出具
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中诚信证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债务人、债务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
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中诚信证评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
人,并同时发送至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
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二、发行人主要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银行授信的情况
本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多家银行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
系,并获得很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强。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的授信总额为 222.71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54.21 亿元,
未使用授信额度为 168.50 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违约情况
本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
违约。
18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以来1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1、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2 日在境内发行 2013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
规模为 6 亿元,期限 365 天,票面年利率为 4.27%。该期短期融资券已于 2014 年 3 月
到期并偿还。
2、本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在境内发行 2013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
规模为 6 亿元,期限 365 天,票面年利率为 5.30%。该期短期融资券已于 2014 年 7 月
到期并偿还。
3、本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在境内发行 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
规模为 3 亿元,期限 365 天,票面年利率为 5.58%。该期短期融资券已于 2015 年 5 月
到期并偿还。
4、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在境内发行 2015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次发
行规模为 0.5 亿元,期限 90 天,票面年利率为 4.48%。该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 2015 年
8 月到期并偿还。
5、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在境内发行 2016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次发
行规模为 3 亿元,期限 270 天,票面年利率为 2.80%。该期超短期融资券将于 2016 年
12 月到期。
6、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在境内发行 2016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次发
行规模为 3 亿元,期限 180 天,票面年利率为 3.00%。该期超短期融资券将于 2016 年
10 月到期。
7、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在境内发行 2016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次发
行规模为 3 亿元,期限 270 天,票面年利率为 3.09%。该期超短期融资券将于 2017 年 2
月到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均已按时足额偿付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
或本金。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未发生延迟支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情况。
1
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
19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含子公司)未发行过公司债券及企业债券。本次
债券全部发行后,本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为 60 亿元,不超过本公司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偿债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67 1.77 1.03 1.08
速动比率(倍) 1.33 1.42 0.70 0.75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5.55% 33.88% 47.84% 46.5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8.42% 37.34% 53.67% 52.82%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32.17 22.39 15.68 17.23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2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法定名称: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uyao Glass Industry Group Co., Ltd.
住所: 福清市福耀工业村
法定代表人: 曹德旺
成立时间: 1992 年 6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611300758B
注册资本: 250,861.7532 万人民币
办公地址: 福清市福耀工业村二区
邮政编码: 350301
电 话: 0591-8538 3777
传 真: 0591-8536 3983
公司网址: www.fuyaogroup.com
电子信箱: 600660@fuyaogroup.com
生产汽车玻璃,装饰玻璃和其它工业技术玻璃及玻璃安装,售后
服务;开发和生产经营特种优质浮法玻璃,包括超薄玻璃、薄玻
璃、透明玻璃、着色彩色玻璃;并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
司的经营活动和代购代销成员公司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协助所属
企业招聘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及咨询等有关业务;生产玻璃塑胶
经营范围:
包边总成,塑料、橡胶制品;包装木料加工。纸箱、纸板、铁架、
可循环使用的包装金属支撑架、包括托盘等玻璃安装用的材料的
销售。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除外,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
或有特殊规定的,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
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一)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之日起至 1993 年 6 月 A 股上市前
公司前身为“福建省耀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于 1987 年 6 月设立的中外合
21
资企业。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同意,1992
年 6 月,公司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 5,719 万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1 境内法人股 2,956.39 51.69%
2 外资股 1,949.58 34.09%
3 个人股 813.03 14.22%
合计 5,719.00 100.00%
1992 年 2 月至 4 月间,福建省外贸中心集团物资供应部等五家企业将其所认购的
公司法人股 346.61 万股出售给个人。上述股权变动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变。上述股
权变动于 1993 年 5 月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福建省证券委员会确认。
1993 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 1 股送转 0.5 股的比例派送红股和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送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8,578.50 万股。
(二)自 1993 年 6 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起至现阶段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福建省耀华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复审的报
告》(闽政[1993]综 14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福建省耀华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股票上市的复审意见书》(证监发审字[1993]8 号)批准,并于 1993 年 6 月 1 日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省耀华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
证上(93)字第 2037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于 1993 年 6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993 年至 2002 年期间,经过配股、派送红股、股权转让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变更,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452,394,567 股,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1 境内法人股 117,148,456 25.90%
2 境外法人股 190,756,072 42.16%
3 社会公众股(已上市流通) 144,490,039 31.94%
合计 452,394,567 100.00%
22
2003 年,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
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3]87 号)核准,于同年 8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 A 股股票
48,352,016 股,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500,746,583 股,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1 境内法人股 117,148,456 23.39%
2 境外法人股 190,756,072 38.09%
3 社会公众股(已上市流通) 192,842,055 38.51%
合计 500,746,583 100.00%
2004 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红股 3.5 股并转增 6.5 股,本次送股及转
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1,001,493,166 股。
2006 年 3 月 15 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按照流通股每 10
股支付 1 股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换取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
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三益发展 225,244,866 22.49%
耀华工业村 158,612,953 15.84%
鸿侨海外 156,267,278 15.6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福建省外贸汽车维修厂 19,978,320 1.99% (A 股)
上海福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385,876 1.24%
福建省闽辉大厦有限公司 4,751,352 0.4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社会公众股 424,252,521 42.36%
(A 股)
合计 1,001,493,166 100.00%
2008 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红股 10 股并发放现金股利 5 元(含税),
本次送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2,002,986,332 股。
2009 年,根据 2006 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因触发向流通股股东追送对价股份
23
的条件,公司股东耀华工业村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 77,136,822 股。上述追送股
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保持不变,仍为 2,002,986,332 股。
2011 年 4 月,公司前两大股东三益发展及耀华工业村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59,910,916 股及 240,089,084 股捐赠给河仁基金会。
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公司全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均已上市流通。
(三)H 股发行上市
2015 年 2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发了《关于核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5 号),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505,631,916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
后,公司可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发行的 439,679,6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H 股股票简称为“福耀玻璃”(中
文)、“FUYAO GLASS”(英文),H 股股票代码为“3606”。
2015 年 4 月 23 日,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全部行使公司 H 股招股说
明书中所述的超额配股权,其中涉及共计 65,951,600 股 H 股,占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
供认购发售股份的比例约为 15%(于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上述超额配售股份 65,951,6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已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
上述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变更为 250,861.7532 万
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298.6332 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50,563.12
万股。
三、最近三年重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性资产和收入发生实质变更的
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24
四、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发行人的《股东名册》及发行人《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发行人的股份总数为 250,861.7532 万股(其中 200,298.6332 万股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50,563.12 万股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发行人的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
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种类 股份性质
HKSCC NOMINEES 境外上市外资
1 505,462,000 20.1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LIMITED 股
2 三益发展 390,578,816 15.57%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 河仁基金会 290,000,000 11.56%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4 163,491,716 6.52%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
5 66,239,588 2.64%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限公司
TEMASEK
6 FULLERTON ALPHA 38,653,598 1.54%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PTE LTD
7 耀华工业村 34,277,742 1.37%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8 24,598,300 0.98%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限责任公司
9 白永丽 19,795,119 0.79%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 李生清 18,089,275 0.72%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小计 1,551,186,154 61.84%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
多个客户持有。
2、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三益发展。三益发展在香港公司
注册处登记注册,成立日期为 1991 年 4 月 4 日,公司编号:303888;法定股本为 94,011,000
港元,曹德旺先生实际拥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三益发展主要从事非业务经营性的投
资控股。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三益发展持有发行人股份 390,578,816 股,占发行人
25
现有股本总额的 15.57%。
3、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除三益发展外,单独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
河仁基金会。河仁基金会是经民政部于 2010 年 6 月 7 日下发的《民政部关于河仁慈善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民函[2010]125 号)批准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
位为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河仁基金会现持有民政部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核发的《基金会
法人登记证书》(证号:基证字第 1073 号),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河仁慈善基金会
住所 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园二区宏路镇福耀大道
业务范围 扶助贫困、设施建设、疾病防治
法定代表人 曹德淦
类型 非公募基金会
原始基金数额 2,000 万元人民币
证书有效期限 自 2016 年 1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 月 27 日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河仁基金会持有发行人股份 290,000,000 股,占发行人现
有股本总额的 11.56%。
4、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曹德旺先生,曹德旺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曹德旺先生,1946 年 5 月出生,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系公司现任董事长。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曹德旺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314,828 股,此外,曹德旺先
生还实益拥有三益发展和鸿侨海外 100%的股权,其中,三益发展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390,578,816 股,鸿侨海外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12,086,605 股。
曹德旺先生的配偶为陈凤英女士,陈凤英女士为曹德旺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曹德旺先生及其配偶陈凤英女士合计持有香港洪毅 100%的股权,
其中,陈凤英女士持有 99.99%的股权,曹德旺先生持有 0.01%的股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香港洪毅持有耀华工业村 100%的股权,香港洪毅通过耀华工业村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 34,277,742 股,占发行人现有股本总额的 1.37%。
26
综上所述,曹德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凤英女士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
437,257,991 股(合计占发行人现有股本总额的 17.43%)。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
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四)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
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根据发行人持有的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汽车玻璃,装饰玻璃和其它工业技术玻璃及玻璃安装,售后
服务;开发和生产经营特种优质浮法玻璃,包括超薄玻璃、薄玻璃、透明玻璃、着色彩
色玻璃;并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代购代销成员公司的原辅材料
和产品;协助所属企业招聘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及咨询等有关业务;生产玻璃塑胶包边
总成,塑料、橡胶制品;包装木料加工。纸箱、纸板、铁架、可循环使用的包装金属支
撑架、包括托盘等玻璃安装用的材料的销售。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除外,国家限制
外商投资的行业或有特殊规定的,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
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产品概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级浮法玻璃、汽车玻璃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的
27
经营模式为全球化研发、设计、制造、配送及售后服务,奉行技术领先发展战略,贴近
客户,建设产销基地,专注于产业生态链的完善,系统地、专业地、快速地响应市场变
化,为客户提供汽车玻璃的全面解决方案。
公司的大部分收入来自于提供优质汽车玻璃设计、供应及服务,同时也生产和销售
浮法玻璃(生产汽车玻璃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从销售数量细分上看,2013-2015 年,
公司浮法玻璃产品约 85%、96%和 95%用于其自身的汽车玻璃生产制造。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一)董事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董事任期
曹德旺 董事长 男 70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曹晖 副董事长2 男 46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陈向明 董事、财务总监 男 46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朱德贞 董事 女 58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吴世农 董事 男 60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程雁 独立董事 女 52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刘小稚 独立董事 女 60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吴育辉 独立董事 男 38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二)监事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监事任期
监事会主席
白照华 男 65 2015 年 7 月 8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职工代表监事)
倪时佑 监事 男 70 2015 年 3 月 1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陈明森 监事 男 69 2015 年 3 月 1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2
2015 年 8 月 22 日发行人第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选举曹晖先生为第八届董事局副董事长。
28
(三)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左敏 总经理 男 50 2015 年 8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何世猛 副总经理 男 58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陈居里 副总经理 男 50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黄贤前 副总经理 男 47 2015 年 8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李小溪 董事局秘书 女 32 2016 年 3 月 19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杨俊翰 副总经理 男 47 2016 年 3 月 19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
29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及最近一期末未经
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
阅本公司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16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节的数据、分析与讨论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募集说明书揭示的其他信息一并阅读。
以下分析所涉及的财务数据若无特别说明,则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
一、关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及相关规定。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均经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且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分
别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 10019 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第 10019 号及普华
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10019 号)。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中 2016 年 1-3 月财务数据来自本公司未经审计的 2016 年第一
季度财务报表。2015 年 1-3 月财务数据来自本公司未经审计的 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
表。
30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1、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3,485,028,924 12,531,877,609 6,644,933,601 6,031,227,76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912,788,626 12,295,093,783 10,230,660,447 8,636,065,158
资产总计 26,397,817,550 24,826,971,392 16,875,594,048 14,667,292,926
流动负债合计 8,062,071,777 7,084,335,136 6,436,690,198 5,573,352,98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23,005,592 1,327,569,824 1,636,280,527 1,248,191,926
负债合计 9,385,077,369 8,411,904,960 8,072,970,725 6,821,544,9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006,997,413 16,408,627,385 8,798,303,246 7,842,635,166
少数股东权益 5,742,768 6,439,047 4,320,077 3,112,8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012,740,181 16,415,066,432 8,802,623,323 7,845,748,011
2、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3 月的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567,039,473 13,573,495,055 12,928,181,657 11,501,209,769
营业利润 705,786,348 3,051,239,940 2,591,600,730 2,258,072,386
利润总额 710,497,011 3,042,724,728 2,638,848,323 2,379,040,461
净利润 582,375,015 2,607,498,597 2,217,281,166 1,917,116,6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3,071,294 2,605,379,627 2,219,748,934 1,917,548,483
3、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3 月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
3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5,019,344 3,014,473,026 3,154,001,748 2,838,377,3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6,052,353 -3,015,509,136 -2,635,344,787 -1,438,209,4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5,309,328 5,108,065,192 -502,842,109 -1,395,531,55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653,747 299,879,113 -8,411,501 -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6,622,572 5,406,908,195 7,403,351 4,636,316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1、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7,088,564,669 13,893,209,585 5,493,635,567 4,428,587,9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56,534,451 6,421,939,710 5,943,787,137 4,841,841,231
资产总计 23,445,099,120 20,315,149,295 11,437,422,704 9,270,429,188
流动负债合计 8,117,283,621 6,694,849,846 5,087,126,442 3,981,476,676
非流动负债合计 889,946,687 890,331,658 1,051,335,589 914,701,590
负债合计 9,007,230,308 7,585,181,504 6,138,462,031 4,896,178,2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437,868,812 12,729,967,791 5,298,960,673 4,374,250,922
2、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3 月的母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191,673,793 4,412,710,821 4,356,833,675 3,900,191,607
营业利润 1,711,347,358 2,505,458,543 1,898,763,779 1,388,964,240
利润总额 1,710,684,991 2,529,792,684 1,915,425,104 1,384,695,565
32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1,707,901,021 2,409,409,809 1,926,202,917 1,351,160,386
3、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3 月的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575,106 -388,254,758 520,988,620 -22,468,9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66,733 1,570,890,254 883,297,568 1,306,739,0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233,316 4,043,402,478 -1,410,850,180 -1,233,073,44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8,122,142 294,750,545 -6,947,472 -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0,319,547 5,520,788,519 -13,511,464 51,196,596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指标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67 1.77 1.03 1.08
速动比率(倍) 1.33 1.42 0.70 0.75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5.55% 33.88% 47.84% 46.5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38.42% 37.34% 53.67% 52.82%
指标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32 5.22 5.76 6.06
存货周转率(次/年) 0.76 3.35 3.69 3.56
应付账款周转率(次/年) 2.11 8.41 8.74 10.57
每股收益 基本 0.23 1.10 1.11 0.96
(元/股) 稀释 0.23 1.10 1.11 0.96
每股净资产(元/股) 6.78 6.54 4.39 3.92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17 22.39 15.68 17.2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元/股) 0.24 1.27 1.57 1.42
33
注:具体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其中 2016 年 1-3 月的相关财务指标未作年化处理):
①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④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⑤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⑥ 应付账款周转率=营业成本÷应付账款平均余额
⑦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⑧ 稀释每股收益=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调整
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⑨ 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
⑩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
费用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四、本次债券发行后本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本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本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一)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二)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本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并且公司发行
全部 60 亿元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60 亿元;
(三)假设本次债券净额 60 亿元计入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四)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 7.5 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52.5 亿元用于补充流
34
动资金;其中用于偿还到期债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短期借款;
(五)假设本次债券初始认定全部计入应付债券科目;
(六)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在 2016 年 3 月 31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本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模拟)
资产总额 2,639,781.76 3,164,781.76
流动资产 1,348,502.90 1,873,502.90
非流动资产 1,291,278.86 1,291,278.86
负债总额 938,507.74 1,463,507.74
流动负债 806,207.18 731,207.18
非流动负债 132,300.56 732,300.56
资产负债率(%) 35.55% 46.24%
流动比率(倍) 1.67 2.56
速动比率(倍) 1.33 2.19
35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不超过 60
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额度。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8 亿元。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
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
需求,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或偿还到期债务。
根据以上决议,并综合考虑本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未来资金安排计划,本次债券募
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 7.5 亿元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剩余资金拟用于补充营
运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部分,计划其中 45 亿元拟用于国内汽车玻璃业务,剩余
的 7.5 亿元拟用于国内汽车玻璃前端的浮法玻璃业务,具体的分配方式将根据公司届时
的业务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偿还到期债务
36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 4.1 亿元用于偿还债务,该资金使用计划将有利于优
化公司债务结构,拟偿还的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借款人 借款银行 借款余额 到期日
上海福耀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7,000 2016 年 7 月 26 日
重庆配套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7,000 2016 年 7 月 27 日
福耀长春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7,000 2016 年 7 月 29 日
福耀玻璃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00 2016 年 8 月 1 日
合计 41,000
(二)补充营运资金
为了积极适应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本公司在新常态下的资金保障能力,加快
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并且竞争日益全球化的趋势下,
公司将紧紧围绕“技术领先、智能生产”两大战略,积极布局全球市场,进一步提升技
术水平和国际化水平,未来几年仍将有较大的资本支出和配套资金需求。通过上述安排,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
结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与扩张、市场的开拓及抗风险能力的增强。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债券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 14.10%,比例相对较低。
本次债券发行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中长期债务比例,从而降低资产负债的流动性风险,
使得本公司债务结构逐步得到改善。
(二)本次债券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后,本公司流动资产将进一步增加,流动
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37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发展目标,对优化公司负债结构和
增强偿债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并有利于满足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
3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独家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
备查文件,或访问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和中诚信证券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1、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区 II 区
联系人:陈向明
联系电话:0591-8538 3777
传真:0591-8536 3983
2、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1807-1819 室
联系人:马欢、邓仑昆
联系电话:010-6627 3333
39
传真:010-6627 3300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
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0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