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总经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
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每
次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授权时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上述授权基础上,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
度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合计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38,000 万元,每次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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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六)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银行、明确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
跟踪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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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授
权总经理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每次购买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授权时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2、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
低,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
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财务状
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率和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
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
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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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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