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上海汉得融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的进展公告暨关于公司股东追加承诺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8 19: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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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16-046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上海汉得融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进展公告

暨关于公司股东追加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4 月 27 日,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收购上海汉得融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880 万元,收购孟辉等 4 名自然人持有的上海汉得融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汉得融晶”)49%股权。收购完成后,汉得融晶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上海汉得融

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公告》。

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上海汉得融晶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应向交易对手方即孟辉等 4 名自然人

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5,880 万元已支付完毕,且汉得融晶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

毕,并取得了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016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上海汉得融晶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进展公告》,交易对手方即孟辉等 4 名自然人已按照相

关协议约定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完毕本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016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手方即孟辉等4名自然人关于承诺锁定所持

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 姓名和职务

本次承诺锁定股份的股东孟辉、张凌明、王盛、邱莉莉四人均未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占总股

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本比例 限售情况的说明

(股)

(%)

孟辉先生所持 873,100 股将自锁定手续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

孟辉 无限售流通股 873,100 0.10

成之日起 1 年后、2 年后、3 年后分别

解锁 30%、30%、40%。

张凌明先生所持 148,082 股将自锁定手

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

张凌明 无限售流通股 148,082 0.02

完成之日起 1 年后、2 年后、3 年后分

别解锁 30%、30%、40%。

王盛先生所持 142,400 股将自锁定手续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

王盛 无限售流通股 142,400 0.02

成之日起 1 年后、2 年后、3 年后分别

解锁 30%、30%、40%。

邱莉莉女士所持 120,700 股将自锁定手

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

邱莉莉 无限售流通股 120,700 0.01

完成之日起 1 年后、2 年后、3 年后分

别解锁 30%、30%、40%。

合计 1,284,282 0.15

二、 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1.股东追加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追 加 锁

设 定 的

追加承诺 原 限 售 追 加 锁 定 期 后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 最 低 减

股份性质 截止日 定期限 的 限 售

(股) 比例(%) 持价

截止日

自锁定

手续在

1 年、 中国证

无限售流

孟辉 873,100 0.10 无 2 年、 券登记 无

通股

3 年; 结算有

限公司

办理完

成之日

起3年

自锁定

手续在

中国证

1 年、 券登记

无限售流

张凌明 148,082 0.02 无 2 年、 结算有 无

通股

3 年; 限公司

办理完

成之日

起3年

自锁定

手续在

中国证

1 年、 券登记

无限售流

王盛 142,400 0.02 无 2 年、 结算有 无

通股

3 年; 限公司

办理完

成之日

起3年

自锁定

手续在

中国证

1 年、 券登记

无限售流

邱莉莉 120,700 0.01 无 2 年、 结算有 无

通股

3 年; 限公司

办理完

成之日

起3年

2.违反承诺的违约条款

根据相关交易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交易协议项下的实质性义

务或承诺,均构成严重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追加承诺的其他内容

在上述锁定期间内,交易对手方即孟辉等 4 名自然人承诺不转让任何数量之

被锁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在被锁股票上设置第三方权益。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本公告披露之后,公司董事会将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上述锁定手续,后续将按照孟辉、张凌明、王盛、邱莉莉承诺的锁定情况逐期

办理解锁手续;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孟辉、张凌明、王盛、邱莉莉严格遵守承

诺,并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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