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互联(300051)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审议通过了选举龚少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龚少晖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聘任黄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
基础上,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与能力。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公司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
任相关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有效;
2、上述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
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
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选举龚少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龚少晖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聘任黄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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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互联(300051)
(该页无正文,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涂连东 吴红军 曾招文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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