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6-07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将 1.95 亿元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给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
格 1.5 亿元、转让期限两年,到期公司溢价回购目标应收账款收益权。
一、交易概况
为盘活资产、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拟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
证券”)进行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业务。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收益权
转让给宏信证券,宏信证券发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募集资金,并支付应
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款,到期后公司溢价回购目标应收账款收益权。
本次转让 1.95 亿元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价格 1.5 亿元、转让期限两年,
到期后公司溢价回购。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并回
购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宏信证券进行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业务。
公司与宏信证券之间无关联关系,本次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回购融资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交易对方: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1 年 8 月 8 日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 10 楼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证券承销与保荐;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
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三、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是公司合法享有、因执行《产品购销合同》所产生的 1.95 亿
元人民币应收账款收益权,应收账款真实、有效,无瑕疵。
四、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价格:1.5 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实际募集金
额为准。
2、主要生效条件
(1)《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协议》已签署并已生效。
(2)宏信证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成立并生效。
(3)转让方董事会/股东会及主管机构(如需)就标的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
事宜出具同意的决议文件并交付受让方;
(4)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前,转让方无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3、回购
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期满后,公司无条件回购。
回购价款=回购本金+溢价回购款。回购期限内,转让方应按约定的溢价回购
率,每季度向宏信证券支付一次标的应收账款收益权的溢价回购款,最后一期溢
价回购款随回购本金一并支付。年化溢价回购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4、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
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延迟履行违约金:如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回购价款,宏信证券有权利要
求公司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
四、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按期支付回购本金及回购溢价款。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有利于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开展。
2、本次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
及未来年度的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