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盛讯达 公告编号:2016-010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6】117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2.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861.48 万元,扣除承销商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4,500 万元后余款为人民币 47,361.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
全部到账,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广会
验字[2016]G14001260392 号《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
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福田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新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龙新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福华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福华支行”),上述四家银行
以下统称“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6 年 6 月 2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 开户 账户余额
账号 资金用途
号 主体 银行 (万元)
跨平台游戏产
光大银行
1 公司 39180188000047871 11,000.00 品开发运营项
深圳分行
目
建设银行 移动终端游戏
2 公司 44250100003900000422 7,500.00
福田支行 产品开发项目
跨平台游戏产
交通银行
3 公司 443899991010004426796 21,355.43 品开发运营项
龙新支行
目、发行费用
浦发银行 移动终端游戏
4 公司 79120154740023852 7,506.05
福华支行 产品开发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
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与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公司应当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3、广发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
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广发证券应当按照《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公司和乙方应当配合广发证券的调查和查询。广发证券应当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
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
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4、公司授权广发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运兴、张每旭可以在乙方工作日
期间到乙方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
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广发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
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广
发证券。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或
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广发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
支出清单。
7、广发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更换保荐
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
司、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
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广发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广发证券通知专户大额
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广发证券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
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公司应在终止本协议前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
并督促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公司及广发证券另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9、本协议自公司、乙方、广发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广发证券督导期结束后
失效。
10、本协议一式捌份,公司、乙方、广发证券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公司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
[2016]G14001260392 号《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