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6-08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原第一大股东的实
际控制人筹划股权转让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
称:新大洲A,股票代码:000571)自2016年1月1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月19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因明确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
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
牌。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承诺在2016年7月
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与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成
立了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小组,研究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在恒阳牛业的配合下,选择独立
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相关工作。为
扎实推进重组工作,公司组织由董事参加的多个尽职调查小组对恒阳牛业境内外经营资
产及经营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并积极推动公司拓展国内牛肉市场及直接开展海外并购
业务。
2016年6月17日,监管机构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不
符合进行配套融资的条件,使交易双方原有交易条件的基础发生变化,双方因此正在协
商新的交易条件和方案。同时,本次重组方案较为复杂,交易涉及恒阳牛业境内外资产。
按照重组上市的标准加大了中介机构工作量,在较短时间内无法完成相关工作。导致公
司在预计时间内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公司已确定于
2016年7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本次重组的后续安排,并按照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预计公司股票复牌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周二)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