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5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根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
方式、发行数量的计算方法等,并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了相关公告。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
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定价基准日为 2016 年 7 月 18 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已经确定,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 22.98 元/股(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
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
超过 90,000 万元(含本数),根据发行底价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数量为不低于 39,164,490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