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本次股
票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上午在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上步工业区 10 栋 2 楼主持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5797
64305 76805 89305 01805 14305 26805
末“5”位数
39305 51805
末“6”位数 478686 978686 430379
0139465 2139465 4139465 6139465
末“7”位数
8139465 1767159 6767159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
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40000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肇庆华锋电子
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知中签情况:
1、通过所在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查询;
2、通过拨打电话 400-808-9999 进行语音查询(请根据提示音按 1。按 2 转人
工接听则无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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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7 月 18 日(T+2 日)公告的《肇
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
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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