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 佳通 公告编号:临 2016-015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5 日
披露了《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筹划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16-007),2016 年 7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佳通
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筹划股改停牌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
【2016】083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如
下: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5 日,因控股股东筹划你公司股改重大事项,你公司申请股票
连续停牌。截止目前,股票停牌已超过三个月,但你公司至今仍未公告股改方案
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也未披露股改进展情况,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交易权和知
情权。
针对上述情况,请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并披露如下事项:
一、在停牌三个多月期间内,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股改
事项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回复:
2016 年 4 月 5 日,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S 佳通,600182.SH)(以下简
称“公司”、“本公司”)发布了《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筹划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
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正在筹划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持
续的讨论分析。经初步讨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可能采取与资产注入相结合的方
式。为此,公司与拟聘请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进行沟通并论证股改方案的可行
性。在方案论证的同时,公司也在遴选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其他中介机构、
准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相关资料,同时与部分非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为
后续继续推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做准备。
二、目前,你公司股改事项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机构聘请情况、
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沟通情况、股改方案编制情况等。同时,请核实并披露你
公司对股改相关进展情况是否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否请说明具体原
因和理由。
回复:
停牌期间,公司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进行持
续分析论证。此外,公司也与部分非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公司也与拟聘请的审
计机构、评估机构进行沟通并论证股改方案的可行性,目前已形成了初步审计结
果,但由于公司第一次拟聘任的评估机构近期因其自身原因不再为公司提供评估
服务,为继续推动股改,公司拟更换评估机构,因此在进程上也相应减缓了方案
论证工作的推进。
公司已就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履行了披露义务,但由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具
体方案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投资者产生误解,公司暂未披露相关方案,
公司将在方案确定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股
改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布股改事宜的进展情况。
三、你公司股改事项存在的主要障碍和问题,以及你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经初步讨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可能采取与资产注入相结合的方式,交易方
案涉及的利益相关方较多,因此停牌期间,公司需就整体股改方案及资产注入相
关事项、股改对价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持续沟通论证,目前各方尚未
就方案达成一致。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将继续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加强与交
易相关方的沟通协调,加快推动股权分置改革的工作进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也将继续与公司保持沟通,加快对方案的论证工作,以期尽早确定整体股
改方案。
四、后续,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股改事项的工作安排以
及披露股改方案,申请股票复牌等的具体时间。
回复:
后续,本公司、控股股东拟继续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与相关中介机
构推进股改及资产注入相关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于此同时,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将继续和公司保持沟通,加快对方案的论证工作,以期尽
早确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结合目前的工作进展及后续工作计划,本公司、
控股股东承诺争取将在 2016 年 8 月 20 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
关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相关事项,并在履行完毕相关程序后及时申请复
牌。
如前所述,鉴于目前与整体股改方案及资产注入相关事项、股改对价等事项
尚在沟通协商中,各方尚未就方案达成一致,因此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仍存在较大
的不确定性。如最终各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认可的股改整体方案,公司也存在
终止本次股改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