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青岛星业一号商务发展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来源:深交所 2016-07-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青岛星业一号商务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

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

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

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

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青岛星业一号商务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 30 号

第三章 合伙目的、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

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对外投资(最终以工商部门

登记信息为准)。

第九条 合伙期限为长期。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十条 合伙人共 41 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青岛星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址):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 1 号

证件名称: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91370211MA3C6QMA9T

2、有限合伙人:王晓林

住所(址):山东省青岛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30219******2917

3、有限合伙人: 孙剑

住所(址): 山东省青岛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0219******2611

4、有限合伙人: 陈婕

住所(址): 山东省青岛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06197******2021

5、有限合伙人: 周善亮

住所(址): 山东省淄博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30619******1017

6、有限合伙人:杨廷政

住所(址): 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2319******5315

7、有限合伙人: 丁鹏波

住所(址): 山东省即墨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8219******5111

8、有限合伙人: 和梅敏

住所(址): 山东省青岛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98219******1402

9、有限合伙人: 张霖

住所(址): 山东省青岛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152219******007X

10、有限合伙人: 隋建冬

住所(址): 山东省淄博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30519******6524

11、有限合伙人: 辛平

住所(址):山东省海阳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37068719******2322

12、有限合伙人: 李珂

住所(址): 西安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61012419******1220

13、有限合伙人: 李平

住所(址): 山东省青岛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10219******4515

14、有限合伙人: 唐士星

住所(址): 山东省青岛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112219******2516

15、有限合伙人: 王春华

住所(址): 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8419******1533

16、有限合伙人: 丁照华

住所(址): 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8419******2715

17、有限合伙人: 代焕文

住所(址): 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8419******1014

18、有限合伙人: 杨金志

住所(址): 山东省黄岛区***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78219******5517

19、有限合伙人: 崔强

住所(址): 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8419******1815

20、有限合伙人: 高翠玲

住所(址): 山东省菏泽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290119******8925

21、有限合伙人:戚顺青

住所(址):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2319******4619

22、有限合伙人: 张勇

住所(址): 青岛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0219******0436

23、有限合伙人: 黄义钢

住所(址): 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6222219******5716

24 有限合伙人: 唐洪文

住所(址):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23102119******0037

25、有限合伙人: 逄卫国

住所(址): 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2319******1811

26、有限合伙人: 张春颖

住所(址): 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23012519******1820

27、有限合伙人: 邢龙

住所(址): 山东省即墨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8219******621X

28、有限合伙人: 卢云峰

住所(址): 青岛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272819******0032

29、有限合伙人: 吕可冬

住所(址):山东省青岛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1319******6039

30、有限合伙人: 王树伟

住所(址):山东省青岛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0219******111X

31、有限合伙人:孙小勇

住所(址):江苏省东台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2098119******7472

32、有限合伙人: 陈辉

住所(址): 哈尔滨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132519******3730

33、有限合伙人:李显磊

住所(址): 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8419******121X

34、有限合伙人:刘阔

住所(址): 山东省青岛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37020619******321X

35、有限合伙人:吴洪林

住所(址): 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72519******2833

36、有限合伙人: 付爱华

住所(址):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242119******2268

37、有限合伙人: 解韬

住所(址): 山东省平度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8319******003X

38、有限合伙人:贾茂彬

住所(址):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2319******0831

39、有限合伙人: 邵明杰

住所(址): 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8419******3134

40、有限合伙人: 陈琳琳

住所(址): 青岛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23100419******0024

41、有限合伙人: 胡文成

住所(址): 山东省胶南市***

证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028419******2114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一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本合伙企业出资总额计为:人民币 1566 万元。资金由合伙各方共同缴纳。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缴付期限

出资方 出资额 出资比 缴付期限

序号 姓名或名称

式 (万元) 例(%)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1 青岛星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5.0 0.32%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

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上述普通合伙人的股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

的董事会秘书刘兵。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缴付期限

姓名或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缴付期限

序号 出资方式

称 (万元) (%)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1 王晓林 货币 65.00 4.1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2 孙剑 货币 30.00 1.92%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3 陈婕 货币 18.00 1.1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4 周善亮 货币 36.00 2.30%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5 杨廷政 货币 20.00 1.28%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6 丁鹏波 货币 20.00 1.28%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7 和梅敏 货币 43.00 2.7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8 张霖 货币 40.00 2.5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9 隋建冬 货币 41.00 2.62%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10 辛平 货币 36.00 2.30%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11 李珂 货币 50.00 3.19%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12 李平 货币 43.00 2.7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13 唐士星 货币 36.00 2.30%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14 王春华 货币 36.00 2.30%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15 丁照华 货币 43.00 2.7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16 代焕文 货币 43.00 2.7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17 杨金志 货币 36.00 2.30%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18 崔强 货币 36.00 2.30%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19 高翠玲 货币 36.00 2.30%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20 戚顺青 货币 60.00 3.83%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21 张勇 货币 36.00 2.30%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22 黄义钢 货币 36.00 2.30%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23 唐洪文 货币 43.00 2.7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24 逄卫国 货币 40.00 2.5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25 张春颖 货币 30.00 1.92%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26 邢龙 货币 43.00 2.7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27 卢云峰 货币 43.00 2.7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28 吕可冬 货币 43.00 2.7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29 王树伟 货币 43.00 2.7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30 孙小勇 货币 43.00 2.7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31 陈辉 货币 43.00 2.7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32 李显磊 货币 43.00 2.7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33 刘阔 货币 65.00 4.1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34 吴洪林 货币 60.00 3.83%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35 付爱华 货币 36.00 2.30%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36 解韬 货币 18.00 1.1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37 贾茂彬 货币 28.00 1.79%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38 邵明杰 货币 30.00 1.92%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39 陈琳琳 货币 30.00 1.92%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青岛双星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40 胡文成 货币 40.00 2.55%

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

普通合伙人青岛星创的股东为青岛双星的董事会秘书刘兵;有限合伙人戚顺

青担任青岛双星监事,除青岛星创及戚顺青外,其他合伙人均不属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青岛双星的关联方。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

资比例分配。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

资比例分担。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星创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事务,并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十五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日常运

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全

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导致违约发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对其他合伙人因

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

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

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

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七条 全体合伙人同意,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除本协议第

十八条约定的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作出决定。

第十八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

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

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

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

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

资。

第二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二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

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

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

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合伙企

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

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

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

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有上述情形而被除名的,应按本协议第十四条的规定推

举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

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

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

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

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

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

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七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

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

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

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

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

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

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

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三十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

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伙企业注

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二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

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三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

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

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全体合伙人认可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星创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青岛双星股

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星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拟设立的“青岛星业一号商务发

展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该合

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乙方所有权利与义务,全部由本合伙企业享有和承担,本

合伙企业对上述协议中所有条款无任何异议。

全体合伙人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星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本合伙企业

签署上述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后续修改及补充,该等补充及修改文件的

效力及于本合伙企业。

第三十六条 全体合伙人承诺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

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双星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合伙人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

务时,将该等合伙人与合伙企业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该等合伙人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数量与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合并计算;执行事务合伙人

承诺履行提醒、督促有限合伙人履行上述义务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各合伙人确认所认缴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含自有资金及

借贷资金),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杠杆融资或其他结构化安排。

第三十八条 各合伙人确认其出资财产以其目前及可预测未来的资产状

况,有能力缴纳合伙企业的出资,并能承担与该等出资对应的风险。

第三十九条 在青岛双星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

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各合伙人保证按照约定认缴的合伙出资全部实缴到位。

第四十条 全体合伙人确认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在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第四十一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补充或者重新制定合伙

协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41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

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为签字页)

全体合伙人签字:

1、王晓林 18、崔强 35、付爱华

2、孙剑 19、高翠玲 36、解韬

3、陈婕 20、戚顺青 37、贾茂彬

4、周善亮 21、张勇 38、邵明杰

5、杨廷政 22、黄义钢 39、陈琳琳

6、丁鹏波 23、唐洪文 40、胡文成

7、和梅敏 24、逄卫国

41、青岛星创企业管理有

8、张霖 25、张春颖

限公司

9、隋建冬 26、邢龙

10、辛平 27、卢云峰

11、李珂 28、吕可冬

12、李平 29、王树伟

13、唐士星 30、孙小勇

14、王春华 31、陈辉

15、丁照华 32、李显磊

16、代焕文 33、刘阔

17、杨金志 34、吴洪林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青岛双星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