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公用: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股权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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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代码:600635 股 票简称:大 众公用 编 号:临 2016-039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着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本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大众: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邳州源泉: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徐州源泉: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邳州源泉水务运

营有限公司、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51%股权及其附属股东权益给江苏大

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试点企业管理层,转让款分别为1451.04万元人民

币、1223.57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需经主管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交易概述

1、2016 年 7 月 14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全资

子公司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管理层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江苏大众将其所持有的邳州源泉、徐州源泉 51%股权及其

附属股东权益转让给邳州源泉、徐州源泉的管理层,转让款分别为 1451.04 万元

人民币、1223.57 万元人民币。

2、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控股子公司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

司、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1%股权给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试点

企业管理层的议案》。同日,江苏大众与下属试点企业管理层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介绍

(一)邳州源泉管理层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最近三年职业和职务

李凡群 男 中国 上海市浦东新区枣 管理人员、江苏大众常务

庄路 658 弄 54 号 副总经理、总经理

吕宣惠 女 中国 江苏徐州云龙区子 管理人员、江苏大众总经

房美景花园 G1 号楼 理助理、副总经理

葛艳武 男 中国 江苏徐州泉山区湖 管理人员、江苏大众财务

北路 5 号楼 2 单元 总监

张伟 男 中国 江苏徐州鼓楼区钢 管理人员、邳州源泉经理

铁厂一宿舍 3 幢 5

单元

(二)徐州源泉管理层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最近三年职业和职务

李凡群 男 中国 上海市浦东新区枣 管理人员、江苏大众常务

庄路 658 弄 54 号 副总经理、总经理

吕宣惠 女 中国 江苏徐州云龙区子 管理人员、江苏大众总经

房美景花园 G1 号楼 理助理、副总经理

葛艳武 男 中国 江苏徐州泉山区湖 管理人员、江苏大众财务

北路 5 号楼 2 单元 总监

陆雷 男 中国 江苏徐州贾汪区新 管理人员、徐州源泉副经

城一巷 18 号楼二单 理

2、交易方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标的为: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 51%股权及其附属股东权益。

2、本次转让的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51%

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

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邳州源泉的基本情况

主要股东:邳州源泉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众的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污水处理及运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万元。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2日。

注册地点:邳州市运河镇镇东村东500米。

邳州源泉的财务状况

邳州源泉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424,806.20 32,268,963.02

负债总额 2,973,001.43 3,082,645.56

资产净额 28,451,804.77 29,186,317.46

营业收入 8,118,416.98 1,862,799.14

净利润 2,775,322.63 734,512.69

审计情况 经审计 未经审计

邳州源泉 2015 年财务报表已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6)第[112499]号审计报告。

(三)、徐州源泉的基本情况

主要股东:徐州源泉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众的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对污水的收集、处理及深度净化;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及污水再生

资源化利用。

注册资本:人民币580万元。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19日。

注册地点: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内。

徐州源泉的财务状况

徐州源泉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9,356,762.05 32,517,853.47

负债总额 5,365,080.74 8,091,275.92

资产净额 23,991,681.31 24,426,577.55

营业收入 6,224,075.22 1,742,905.98

净利润 1,382,571.51 434,896.24

审计情况 经审计 未经审计

徐州源泉 2015 年财务报表已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6)第[112501]号审计报告。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合同主体、交易价格: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众将其所持有的邳州源泉水

务运营有限公司、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1%股权及其附属股东权益给江苏

大众试点企业管理层,转让款分别为 1451.04 万元人民币、1223.57 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管理层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部分股权转让价款。

3、支付期限: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分三次等额将转让款支付至江

苏大众的指定账户,具体安排如下:1)首笔转让款由管理层在本协议签订之日

起十日内支付至江苏大众的指定账户。2)后续两笔转让款由管理层于2017年12

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至江苏大众的指定账户。3)在管理层支付完

毕全部转让款之前,管理层同意将标的股权质押给江苏大众。

4、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1)本协议项下股权的交割日为本协议签署日。2)自

交割日起 ,江苏大众在标的公司与出让股权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均转归管理层,

由管理层对标的股权享有利润与分担亏损,江苏大众不再参与相应的利润分享与

亏损分担。相应的,公司经营风险亦自交割日起由管理层承担。3)双方同意本

协议签订后10日内由江苏大众负责至标的公司注册地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及

质押登记手续。届时由管理层配合江苏大众负责办理股权变更和质押登记手续。

5、合同生效条件、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鉴于双方友好协商,管理层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完成本

次股权转让。如有违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如果管理层逾期

支付转让款的,江苏大众有权选择要求管理层继续支付并承担逾期支付款项 20%

的违约金或者有权选择按照原出让价格回购管理层持有的全部股权。2)如管理

层违反本协议约定其他事项,则江苏大众有权要求按照原出让价格回购管理层持

有的全部股权,并要求管理层赔偿损失,以及加付相当于转让价格 10%的违约金。

(二)江苏大众下属试点企业的管理层财务及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双方的协议安

排,该交易款项可以按时收取,不存在成为坏帐的情况。

五、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1、该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3、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用于补充江苏大众的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是公司为推行项目公司属地化管理,并对管理层持股的约束激励机

制进行有益尝试,符合江苏大众的长远发展规划,江苏大众收到的该交易款项将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交易完成后,邳州源泉、徐州源泉成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上网公告附件

1、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5年度);

2、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5年度)。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股权转让协议》(邳州源泉);

(四)《股权转让协议》(徐州源泉);

(五)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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