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山水: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7-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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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

二、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5

三、公司《关于增补蔡朝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

四、公司《关于增补彭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8

五、公司《关于增补王丽珠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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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的议事规则: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做好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本次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开始

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

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2、自然人股东: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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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

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

书原件。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人为2016年7月18日下午3:00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现场股东大会准备宣布开始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

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六、股东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

七、股东要求发言时,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股东不

得随意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八、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

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

他情况,应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

回答股东的问题。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十、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相关的问题回

答结束后,即进行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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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进行

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投票表决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

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

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投票表决表或未投的投票表决表均视为“无效

投票”或“弃权”。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十二、现场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

计票和监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

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三、为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现场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

十四、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见证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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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6 年 7 月 22 日 14:30 开始。

会议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108号太原三晋国际饭店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阳先生

会议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以记名计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宣布会议开始;

3、介绍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及股份统计情况;

4、宣读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增补蔡朝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增补彭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增补王丽珠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5、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发言、询问;

5

6、现场通过计票人、监票人;

7、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8、监票人、计票人统计并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9、律师宣读法律见证意见书;

10、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11、参加会议的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董事、监事、董事

会秘书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上签字;

12、主持人宣布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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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1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蔡朝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的规划和安排,经公司提名委员

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拟增补蔡朝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蔡朝晖先生简历及承诺附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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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彭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的规划和安排,经公司提名委员

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拟增补彭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彭娟女士简历及承诺附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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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3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王丽珠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的规划和安排,经公司提名委员

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拟增补王丽珠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王丽珠女士简历及承诺附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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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蔡朝晖先生,1969 年 2 月出生,中国香港,美国肯萨斯威奇塔

州立大学商业管理学士,美国依利诺大学理学硕士,香港城市大学工

商管理博士学位,曾任东方银座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行政

总裁及执行董事、天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执行

董事、华脉无线通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主席及执行董事、

寰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香港联合金

融集团主席、香港泰加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大庆乳业控股有限公司主

席及执行董事、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朝晖先生已承诺,其与上市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

禁入处罚等情形。

彭娟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64 年 12 月出

生,上海海事大学经济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上海交通

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研

究方向营销审计、公司治理、战略财务管理,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认证

培训的授课专家、上海交通财会协会会员、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咨询公司财务分析师,主持涉外重大项目 1 项,参加国家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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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上海市政府课题研究 5 项。出版个人专著 2 部,主编教材 4 部,

副主编教材 3 部。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共 28 篇。

彭娟女士已承诺,其与上市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

禁入处罚等情形。

王丽珠女士,生于 1963 年 4 月,1984 年 7 月毕业于吉林大学经

济系世界经济专业本科,1984 年 7 月至 1987 年 8 月工作于太原市政

府经济研究中心,1987 年 9 月至 1990 年 6 月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攻

读硕士研究生学位,1990 年 7 月至今在山西财经大学任教。金融学

教授,硕士生导师。多年来致力于企业投融资问题研究。公开发表论

文及著作数十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课题二十余项。现任山

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丽珠女士已承诺,其与上市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

禁入处罚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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