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徐 绍 刚律 师事 务 所 ,竭 诚 为 您服 务 !
四川徐绍刚律师事务所
关于攀钢集 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⒛ 16年 度第 一 次临时
股东大会 之法律 意见书
徐 绍 刚所 (⒛ 16)律 见 字第 067号
致 :攀 钢集 团钒钛资源股份有 限公司
“
本所依据攀钢集 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攀钢钒
”
钛 )的 委托 ,指 派徐绍刚 、张德勇两名律师 出席 了攀钢钒钛 ⒛ 16年
“ ”
度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 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根 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
《攀钢集 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
规定 ,对 本次股东大会所 涉及 的相关 问题 出具法律意见 。
经 办律师审 查 了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 通知和公告 ,出 席本次股东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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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 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 人 的身份 证 明文件 、持股凭 证或有关的授权委
丶
托书 、本次股东大会 的有关议案等文件 ,并 据 此 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
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随攀钢钒钛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并按有关规定 予
以公告 。
本所及 经 办律师依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 法 》、《律师事务所从
事 证券法律 业 务管 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 证 券 法律业务执 业 规则 》
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 出具 日以前发生或存在 的事实 ,严 格履行 了法
地址:四 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湖山巷6号 凌云楼6楼 电话:(08⊥ 2)3369⊥ I⊥ ,336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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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职责 ,遵 循 了勤勉尽职和诚实信用 原则 ,进 行 了充分 的核查验 证 ,
保证 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 整 ,所 发表 的结论性意
见合 法 、准确 ,不 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 大遗漏 ,并 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 本所律师核查 ,本 次股东大会 由攀钢钒钛董事会召集 ,采 取 了
现场会议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形式召开 ,其 中现场会议于 ⒛ 16年 7
月 15日 (星 期 五 )1⒋ 50在 攀枝花攀钢文化广场 11楼 会议 室召开 ,
网络投票方式有两种 ,一 种是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 ,时 间是 ⒛ 16年 7月 15日 9:30~11∶ 30和 13∶ 00~15∶ 00,
另一 种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时 间是
⒛ 16年 7月 14日 15∶ 00~7月 15日 1⒌ 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
攀钢钒钛指定信 J自 、披露媒体包括 《 、《上 海证券报》、
《证 券时报 》和 巨潮资讯网 (www。 cninfO。 ∞m。 cn),攀 钢钒钛于 ⒛ 16
年 6月 28日 在指定信 J自 、披露媒体上公告 了 《关于召开 ⒛ 16年 度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通 知的内容包括 了:会 议时间 、地点、召
集人 、召开方 式 、股权登记 日;会 议审议 的提案 ;会 务联系 电话等 。
⒛ 16年 6月 28日 ,攀 钢钒钛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 公告 了与本次股
东大会 审议事项相关 的关于选 举第 七 届董事会非独 立 董事 的议案、关
于选举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 事会监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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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等文件 。⒛ 16年 7月 9日 ,攀 钢钒钛在指定信 、披露媒体 上公 J自
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通知的公告
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 日期 己达 ⒛ 日,符 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 ,
亦符合 《公司章程 》规定 。
本所律师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 规
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亦 符合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关于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 本所律师核 查 ,通 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 71人 ,代 表股份
5,0狃 ,675,910股 ,占 上 市公司总股份 的 58.7290%。 其 中 :通 过现
场投票 的股东 56人 ,代 表股份 5,044,159,959股 ,占 上 市公司总股
的 58.7230%。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5人 ,代 表 股 份 515,951股 ,
份
占上 市公司 总股份 的 0.0060%。
中小股东 出席 的总体情况 :通 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 67人 ,
代表股份 3,768,763股 ,占 上 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439%。 其 中 :通
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52人 ,代 表股份 3,252,812股 ,占 上 市公司 总股 萝丬
0.0379%。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5人 ,代 表 股 份 515,951股 ,
份 的
占上 市公司 总股份 的 0.0060%。
经办律师审查 了出席现场会议 股东的身份 证 明文件 ,深 圳 证 券信
息有 限公司提供 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经查 ,出 席会议 的股东全部系
记载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口 《股东名册 》的股东 ,股 东代 理人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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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的 《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
本所律师认为 ,参 与此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的资格合法 、有效 。
三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 ,攀 钢钒钛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并通过 了以下议
案 :
1.《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 董事 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 董事 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 监 事 的议案 》
经 见 证 ,本 次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 明的事项 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了逐项表决 ,并 按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现场监票 ,投 票结束
后在见 证律师面前统计表诀结果 ,表 决结果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内容
相 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 《公司章程》的
规定 。
四 、结论意见
综 上所述 ,经 办律师认为 ,攀 钢钒钛 ⒛ 16年 度第 一 次临时股东
大会 的召集召 开程序 、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 ,均 符合
《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公司 章程 》的规定 。会议所
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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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无正文 ,为 四川徐绍刚律师事务所关于攀钢集团钒钛 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16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签字页 )
四川徐
二 ○一 六年七月十五 日
l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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