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 钒钛 公告编号:2016-39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15 日 14:5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5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 15:00~7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化广场 11 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大德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7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044,675,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3%。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5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044,159,95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
515,9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表决情况: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大德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 5,044,521,865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 3,614,71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5.913%。
表决结果:张大德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段向东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 5,044,380,564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 3,473,41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2.163%。
表决结果:段向东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治杰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 5,044,380,564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 3,473,41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2.163%%。
表决结果:张治杰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勇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 5,044,410,564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
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 3,503,41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2.959%。
表决结果:陈勇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连勇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 5,044,380,564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 3,473,41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2
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2.163%。
表决结果:马连勇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曾显斌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 5,044,395,563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 3,488,41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2.561%。
表决结果:曾显斌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表决情况:
1.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强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 5,044,447,664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 3,540,51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3.944%。
表决结果:张强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候选人吉利女士得票情况为同意 5,044,381,564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 3,474,41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2.190%。
表决结果:吉利女士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独立董事候选人严洪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 5,044,452,663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 3,545,51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4.076%。
表决结果:严洪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监事候选人申长纯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 5,044,380,564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 3,473,41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2.163%。
表决结果:申长纯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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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候选人杨东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 5,044,380,564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
(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 3,473,41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2.163%。
表决结果:杨东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监事候选人肖明雄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 5,044,431,663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 3,524,51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3.519%。
表决结果:肖明雄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徐绍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绍刚、张德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证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
(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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