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
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审核,现发表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百货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为母
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授信 6,000 万元,公司资信和经营状
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全资子公司中商百货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及《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
独立董事:汪海粟、赵家仪、谢获宝
2016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