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7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
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
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监事徐明照先生为本次可行权对象,系关联监事,回
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可行权的激
励对象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但有部分激励对象职务发生了变化,其
中郑阳先生升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高管人员;徐明照先生自2016年7月开始任公司监事,
由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可行权的考核期(即2015年度)徐明照先生仍为公司核心经
营管理骨干,并未担任监事职务,不影响其本次行权的实施。因此,十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
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其在规定
的行权期内行权。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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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实,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
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全体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
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
的获授条件。
《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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