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6-027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光韵达,证券
代码:300227)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
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经进一步明确,该重大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6-023)。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4 日、2016 年 7
月 8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4、2016-025)。
公司原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
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预
计公司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 1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均
为无关联第三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陈洁先生与徐敏嘉先生。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可能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交易方式尚
在探讨中,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现有股东持有的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电子测试治
具和自动化检测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的企业。
(四)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的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侯若洪 26,942,015 19.36 人民币普通股
2 王荣 12,885,311 9.26 人民币普通股
3 姚彩虹 7,028,352 5.05 人民币普通股
4 贺军 2,575,187 1.85 人民币普通股
5 中国银行-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494,621 1.07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千石创富-光大银行-千石资本-光
6 1,421,447 1.02 人民币普通股
韵达增持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先锋混
7 1,404,581 1.01 人民币普通股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绿色投
8 1,299,975 0.93 人民币普通股
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9 李红 1,202,646 0.8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事
10 958,427 0.69 人民币普通股
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的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侯若洪 6,735,504 4.84 人民币普通股
2 王荣 3,221,328 2.32 人民币普通股
3 贺军 2,575,187 1.85 人民币普通股
4 姚彩虹 1,757,088 1.26 人民币普通股
5 中国银行-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494,621 1.07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千石创富-光大银行-千石资本-光
6 1,421,447 1.02 人民币普通股
韵达增持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先锋混
7 1,404,581 1.01 人民币普通股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绿色投
8 1,299,975 0.93 人民币普通股
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9 李红 1,202,646 0.8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事
10 958,427 0.69 人民币普通股
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根据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进度报送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会同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论证及协商;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
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该工作仍在进行中。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
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 1 个月内完成。为确
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故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延期复
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
作。
四、后续工作及预计复牌时间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披露的全面与完整,维护投资
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16 年 7 月 20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如公司预计未能在停牌后 2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但拟继续推进,公司将召
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如公司预计未能在停牌后 3 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
并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等相关事项,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 3 个月内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与有关各方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
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
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