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前期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 7
月 15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集团”)关于
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同大集团于 2015 年 8 月 3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800,000 股
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3 日起至同大集团办理解
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
本公司 2015 年度进行了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44,400,000 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因此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质押股份由 4,800,000 股增至 9,600,000 股。
根据同大集团资金状况,前述股份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解除质押。本次解除
股权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同大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 38,907,692 股,占公同总股本
的 43.81%。其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9,6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4.67%,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1%。本次股票质押回购提前购回交易完成后,同
大集团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 9,610,000 股,占同大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4.7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82%。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