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6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
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工作情况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硅宝科技;股票代码:300019)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开市起停牌, 2016 年 3 月 29 日,因明确该重大事项为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29 日开市起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
牌。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6 日、2016 年 4 月 13 日、2016 年 4 月 22 日、2016 年 4
月 29 日、2016 年 5 月 9 日、5 月 16 日、5 月 26 日、6 月 2 日、6 月 9 日、6 月
17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5 月 19 日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向
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森塑胶 100%股权,
同时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并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公司
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
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
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7 日起继续停牌。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
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2016】第 47 号),公司对上述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原预案内容
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同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
开市起复牌。
(二)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
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因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推进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够成熟,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情况
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四、承诺事项及后续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本次交易终止的违约处理措施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
称“协议”): 在交易交割日之前,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的,各方均无需向其他
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如交易对方不同意终止协议,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前,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非因不可抗力或未取得相
关权力机关审批等原因而单方终止本次交易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伍百万元的违约金),公司可能面临违约风险,公司将积极与交易对方协商终止
协议,若协商不成,公司可能面临违约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