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8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发出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的
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岳润栋先生主持。
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关联监事吴学智回避表决。
2015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及 2015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目前,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获
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为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的利益,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7 月 14 日